仓库屋顶应设置避雷网,并且其引下线不得少于2根,间距不大于(),接地电阻大于1欧姆.
对于天线支撑体设于通信楼屋顶的,避雷针专用引下线和天线支撑体应在相同方向与通信楼避雷带多处焊接连通。
当铁塔设在自建基站的屋顶时,铁塔四脚应与楼顶避雷带就近不少于()焊接连通,机房铁塔除利用建筑物框架结构建筑四角柱内的钢筋作为雷电流引下线外,避雷针应设置专用雷电流引下线。
建筑物设专用雷电流引下线,其根数不应少于两根,间距应大于18m。
建筑物上的避雷带的引下线,可利用()。
互相连接的避雷针、避雷带等的引下线,一般不少于()根。
在自建基站机房屋顶塔的接地系统中,当铁塔设在自建基站的屋顶时,铁塔四脚应与楼顶避雷带就近不少于()处焊接连通,机房铁塔除利用建筑物框架结构建筑四角柱内的钢筋作为雷电流引下线外,避雷针应设置专用雷电流引下线。
当一类防雷建筑物太高或其他原因难以装设独立避雷针(带,网)时,其防直击雷的接地装臵应()敷设成()接地体,每根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Ω。
对雷电保护等级为特级的通信导航监视设施,其引下线平均水平间距应不大于()米。
根据GB50057—94的规定,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防雷建筑物防直击雷避雷带(网)的引下线应不少于()根,其设臵间距应分别为()、()、()。
基站机房建筑物屋顶应设避雷带和避雷网,避雷网应与避雷带一一焊接连通。建筑物的雷电流引下线不应(),其间距不应()。
新建避雷带专用引下线要与联合地网焊接连通,引下线在地面以上1.7m与地面以下0.3m的段落应穿()。
对通信楼的防雷设施采用专用雷电流引下线方式的,避雷针和天线支撑体(如使用拉线塔还应包括拉线在内)不能与除避雷带外的其他金属构件(包括建筑物内的钢筋)作电气连接。
设专用雷电流引下线,其根数不应少于两根,间距不应大于()m。
线缆由建筑物引出时,宜避开避雷针引下线,不能避开处两者交叉间距应不小于()m。
避雷针(带)与引下线之间的连接应采用()。
35kV及以下变电所非导电的屋顶采用避雷带保护时,引下线间距应为()。
有一座属于一类防雷建筑物的高层大厦,高度为92米,在设计时应采用以下防侧击雷措施:从()米起每隔不大于()米沿建筑物四周设水平避雷带并与引下线相连。
对无防雷设施的建筑物,通常应按专设雷电流引下线的方式设置防雷设施。即在原建筑物的屋顶四周设避雷带,并设专用雷电流引下线,其根数不应少于两根,间距不应大于(),避雷带与专用雷电流引下线焊接连通。
新建避雷带专用引下线固定点间距应不大于()m,并保持一定的松紧度。引下线离墙距离保持10mm左右。
外部防雷系统由避雷针(或避雷带、避雷网)、引下线和()等构成。
新建避雷带专用引下线固定点间距应不大于2m,并保持一定的松紧度。引下线离墙距离保持()mm左右。
如果建筑物屋顶没有多支互相连接的避雷针、线、网、带,其引下线不得少于两根,其间距不得大于18~30m。()
避雷带(网)、引下线、避雷针无腐蚀及机械损伤。锈蚀部位不得超过截面二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