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途明线线路与铁路接触电线网、电力线路、电车线路、有线广播线路交越时,其夹角不得小于(),特殊地段也不得小于30度。
通信塑料管道与铁道的交越角不宜小于()。
通信线路与低压用户线交越时的最小隔距为()米。
通信导线与0.38KV电力导线交越时,最近的导线垂直距离不得小于()。
YD5148-2007《架空光(电)缆通信杆路工程设计规范》杆路与电力线交越应符合下列要求:杆路与35kv以上电力线应垂直交越,不能垂直交越时,其最小交越角度不得小于()。
架空光缆与铁路交越时,垂直净距为()。
根据《GB50374-2006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塑料管埋设时,与铁路交越(管顶到轨道底)的埋设深度不应小于()。
杆路与铁路、高等级公路交越时,应首选()。
直埋式通信线路与电力电缆电压小于35千伏,交越时应保持()米以上,平行时应保持()米以上。
直埋通信线路与排水管交越时最小间隔距离为().
架空光缆与其他通信线路交越时,最小垂直净距为()m。
通信管道采用()保护时,与水管、煤气管、石油管交越时的净距离可降低为()m。
架空线路在与其他通信线路交越时,允许的隔距标准是()。
通信导线与380V电力导线交越时,最近的导线垂直距离不得小于()mm。
YD5102-2010《通信线路工程设计规范》6.2.17规定:直埋光(电)缆与通信管道交越时最小净距应为()m。
电缆与给水管道交越时的最小接近距离是()m。
通信管道与铁道及有轨车道的交越角不宜小于60度。
塑料管道与煤气、输油管道等交越时,应采用()。
通信杆路与输电线路交越时,交越杆尽可能()输电线立杆,最近处与电力线交越杆不少于通信杆高的()距离。
光缆线路与强电线路交越时,宜垂直通过;在困难情况下,其交越角度应不小于()度。
YD5148-2007《架空光(电)缆通信杆路工程设计规范》规定:杆路与35kv以上电力线应垂直交越,不能垂直交越时,其最小交越角度不得小于()。
架空通信线路与架空通信线路交越时的最小垂直净距为()米。
硅芯塑料管道与煤气、输油管道等交越时,宜采用钢管保护。垂直交越时,保护钢管长度为m,斜交越时应适当加长()
通信线路与铁道及有轨电车道的交越角不宜小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