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缆悬挂点的间距在水平巷道或倾斜井巷内不得超过()米。
井下电缆悬挂点的间距:在水平巷道或倾斜井巷内不得超过3米,在立井井筒内不得超过()米。
电缆悬挂的间距在水平巷道或倾斜井巷内不得超过()米,在立井筒内不得超过6米。
在立井和倾角大于30°的倾斜井巷提升装置的保险闸发生作用时,下放重载时不得小于()m/s2;提升重载时不得大于()m/s2。
若掘进中倾斜井巷长度不足15米,无法安装防跑车装置时,必须制定措施,由()批准批到。
斜巷内必须装设地滚,间距不大于30米,变坡点适当加密,以不磨绳为准。
采用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运输时,在倾斜井巷中必须装设弹簧式或重锤式制动闸,制动闸的制动力矩与设计最大静拉力差在闸轮上作用力矩之比不得大于()
电缆悬挂点的间距,在水平或倾斜井巷内不得超过()米,在主井井筒内不得超过()米。
在倾斜井巷使用的钢丝绳运输距离大于1000m时,不得超过()个接头。
倾斜井巷中,地滚的安装距离不得大于()米。
电缆悬挂必须保持整齐,电缆悬挂的间距在水平巷道或倾斜井巷内不得超过();在立井井筒内不得超过()。与压风管和供水管在巷道同一侧敷设时,必须敷设在管子上方,并保持()以上的距离。
《煤矿安全规程》对井下电缆悬挂点间距要求水平巷道或倾斜井巷内不得超过()米;立井井筒内不得超过()米。
电缆悬挂点间距在水平巷道或倾斜井巷内不的超过3米,立井井筒内不得超过6米。
倾斜井巷采用轨道运输时,应设置地滚,其间距一般不大于()米,但必须转动灵活。
井下电缆悬挂点的间距;在水平巷道或倾斜井巷内不得超过()米,在立井井筒内不得超过6米。
在倾斜巷道安装直径108mm及以上的管路时,必须先安装管子托,管托间距不大于20米。()
井下电缆必须悬挂,在水平巷道或倾斜井巷内悬挂点间距不得大于3m。()
安装(回撤)运输管理中规定使用绞车运输距离超过()时,必须使用托绳地滚,地滚间距符合规定。
井下电缆悬挂点的距离:在水平巷道或倾斜井巷内不得超过()m,在立井井筒内不得超过6m。
在立井和倾角大于30°的倾斜井巷提升装置的保险闸发生作用时,全部机械的减速度必须符合下列规定:下放重载时,不得小于()m/s2。
在水平巷道或倾斜不到45°的巷道内敷设电缆时,电缆悬挂点之间的距离不得大于()米。
在立井和倾角大于30°的倾斜井巷提升装置的保险闸发生作用时,下放重载时不得小于()m/s<sup>2</sup>;提升重载时不得大于()m/s<sup>2</sup>。
压入式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进风流中距掘进巷道回风口不得小于10米:全风压供给该处的风量必须大于局扇吸风量,使用的风筒必须采用抗静电、阻燃风筒,风筒出口到掘进工作面的距离应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此题为判断题(对,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