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模板支架的可调托撑,其支托的板厚不应小于(),受压承载力设计值不应小于()
支架立杆根部的可调底座,当其伸出长度超过()时,应采用取可靠措施固定;
根据《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要求,模板支撑立杆可调螺杆升出立杆顶部距离不得大于()
可调托撑的螺杆与支架托板焊接应牢固()
可调底座及可调托撑丝杆与螺母捏合长度不得少于4—5扣,插入立杆内的长度不得小于150mm。()
碗扣式脚手架的可调底座及可调托撑丝杆与螺母啮合长度不得少于()扣,插入立杆内的长度不得小于()mm。
门式支架可调底座调节螺杆伸出长度不宜超过()。
根据《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66-2008)要求,可调底座及可调托撑丝杆插入立杆内的长度不得小于()mm。
可调托撑螺杆内径不得小于36mm。()
满堂支撑架的可调底座、可调托撑螺杆伸出长度不宜超过()mm。
碗口式脚手架作为模板支撑架时,应根据施工荷载组配(),根据支撑高度选择组配立杆、可调托撑及可调底座。
碗扣式脚手架可调底座及可调托撑丝杆与螺母捏合长度不得少于6扣,插入立杆内的长度不得小于()。
模板支架基础承载力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支架底部应设置底座和垫板,垫板长度不小于()倍立杆纵距。
碗扣支架底层纵、横向横杆作为扫地杆距地面高度应小于或等于(),严禁施工中拆除扫地杆,立杆应配置可调底座或固定底座。
依据《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安全技术规程》(JGJ231-2010),当地基高差较大时,可利用立杆()m节点位差配合可调底座讲行调整。
可调底座或底托的丝杆外径不得小于36mm,伸出长度不得超过300mm,螺杆插入钢管长度不应小于150mm。扣件式模板支架顶部可调托座距离支架顶层横杆的高度不应大于500mm;碗扣式、承插式模板支架顶部可调托座距离支架顶层横杆的高度不应大于650mm()
支模体系,钢管立柱底部应设垫木和底座,顶部应设可调支托,U型支托螺杆伸出钢管顶部(),螺杆外径与立柱钢管内径的间隙
支撑架的可调底座、可调托撑伸出长度不宜超过()mm,插入立杆内的长度不得小于()mm。
满堂支撑架的可调底座、可调顶托螺杆伸出长度不得超过()mm,插入立杆内的长度不得小于()mm。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 -2011规定:可调底座和可调托座螺杆插入脚手架立杆钢管的配合公差应小于 1.5mm。()
依据《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66-2008),可调底座及可调托撑丝杆与调节螺母齿合长度不得小于()扣,插入立杆内的长度不得小于150mm。
依据《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规定,用门式钢管脚手架作支架立柱,当门架使用可调支座时,调节螺杆伸出长度不得大于()mm。
依据《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安全技术规程》(JGJ231-2010),当地基高差较大时,可利用立杆()m节点位差配合可调底座讲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