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调托撑抗压承载力设计值不应小于40KN,支托板厚度不应小于4mm。
脚手架可调托撑受压承载力设计值不应小于(),支托板厚不应小于5mm。
可调托撑抗压承载力设计值不应小于(),支托板厚不应小于5mm。
用于模板支架的可调托撑,其支托的板厚不应小于(),受压承载力设计值不应小于()
可调托撑的螺杆与支架托板焊接应牢固()
模板支架可调支座板厚度不应小于()mm。
可调底座底板的钢板厚度不的小于(),可调托撑钢板厚度不的小于()。
可调托撑螺杆内径不得小于36mm。()
模板支架可调支座螺栓直径不应小于()mm。
木脚手架板厚不小于()毫米。
碗口式脚手架作为模板支撑架时,应根据施工荷载组配(),根据支撑高度选择组配立杆、可调托撑及可调底座。
可调托撑支托板厚不应小于()mm,变形不应大于1mm。
可调底座底板的钢板厚度不得小于6mm,可调托撑钢板厚度不得小于()mm。
模板支架可调托座伸出顶层水平杆或双槽钢托梁的悬臂长度严禁超过( ),且丝杆外露长度严禁超过( ),可调托座插入立杆或双槽钢托梁长度不得小于( )。
根据《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建[2015]23号)规定,可调托撑螺杆外径不应小于(),支托板厚不小于5mm,螺杆与支托板焊接要牢固,焊缝高度不小于6mm。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规定,可调托撑抗压承载力设计值不应小于(),支托板厚不应小于()。
模板支架使用可调底座时,托撑螺杆直径应与立杆内径匹配,螺杆旋入螺母内的长度不应少于(C)倍螺距。
当折板的板厚不超过不超过60mm,且各板之间的夹角不大于20°时,在板内可设置单层钢筋网。()
可调托撑螺杆(丝杠)的高度不应大于()。
可调底座或底托的丝杆外径不得小于36mm,伸出长度不得超过300mm,螺杆插入钢管长度不应小于150mm。扣件式模板支架顶部可调托座距离支架顶层横杆的高度不应大于500mm;碗扣式、承插式模板支架顶部可调托座距离支架顶层横杆的高度不应大于650mm()
可调托撑螺杆外径不得小于()mm,可调托撑的螺杆与支托板焊接应牢固,焊缝高度不得小于()㎜
依据《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可调托撑支托板厚不应小于()mm。
根据《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可调托撑抗压承载力设计值不应小于(),支托板厚不应小于5mm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规定:可调托撑()。A.受压承载力设计值不应小于40k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