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车停车地点,在巷道一侧从巷道道碴面起1.6m高度内,必须留有宽900mm以上的人行道。
重车重心高度从钢轨面起,一般不得超过()。
装运危险货物的罐车重车重心限制高度不得超过2200MM。
计算重车重心高度时,公式中“H车”代表的是()。
货车装车的重心高从钢轨面起算,一般不能超过()。
装运危险货物的罐车重车重心高限制高度不得超过2200mm。()
重车重心高度从轨面起,一般不得超过(),超过时可采取配重或限速运行措施。
重车重心高度在2001mm~2400mm间时,区间限速()。
采取配重降低重车重心高度时,公式中“H”代表的是()。
车辆从轨面起至3600mm的高度(v<200km/h),车体半宽不得大于()mm。
重车重心高度超过2000MM时,应按规定减吨。
货物重车的重心高度从钢轨面算起,一般不超过2000mm,超过时可采取配重措施,或限速运行,以确保行车安全。
重车重心高度从钢轨面起,一般不得超过()mm
使用N16型(自重19.7t,车底板自轨面起的高度为1210㎜,重心高度为730㎜)装运一件货物重量为36t,重心高度为1400㎜,垫木高度为100㎜,则重车重心高为()。
重车重心高度从钢轨面起,2000MM小于H小于或等于2400MM,区间限速50公里每小时。
重车重心高度从钢轨面起,2800MM小于H小于或等于3000MM,通过侧向道岔限速20公里每小时。
一级超限货物,其最大高度,从钢轨顶面起,限定为()
二级超限货物,其最大高度,从钢轨顶面起,限定为()
重车重心高度从钢轨面起,2000mm<H≤2400mm,区间限速()。
重车重心高度为2710mm时,区间限速( )Km/h
敞车重车重心高度从钢轨面起,超过()mm时应按《加规》有关规定限速运行。
一级超限货物,其最大高度,从钢轨顶面起,限定为()mm
《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特定区段装载限制表规定京包线南口至西拨子间装载的货物,由钢轨面起算高度在4200mm时,货物装载宽度由车辆纵中心线起算每侧宽度不得超过()mm
《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特定区段装载限制表”规定京包线南口至西拨子间装载的货物,由钢轨面起算高度在4000mm时,货物装载宽度由车辆纵中心线起算每侧宽度不得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