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项下单据存在不符点时,开证行在告知申请人不符点后,若申请人接受不符点并且同意付款,则开证行可以对外付款
开证行审单相符时,下一个步骤是()
国内信用证单证不符,开证行决定拒付单据时,开证行()。
受益人向开证行在信用证中指定的付款行交单要求付款,该行在付款后才发现单据中有一个不符点,付款行可以向受益人追索票款。
开证行I行开出了一份不可撤销的跟单信用证用于进口货物。议付行向其提交了单据,但I行发现单据不符。它将不符点通知了议付行,并告知保存单据听候处理。同时,I行将不符点通知了申请人,申请人接受了不符点。于是I行通知议付行接受单据并告知付款日期。()
以下关于备用信用证的业务处理流程正确的是()。①申请人向开证行申请开立备用信用证;②申请人未履行基础合同义务时,受益人将索偿申明及文件或单据向开证行提示(如果申请人顺利履行基础合同的义务,备用信用证自动失效);③开证行审单无误后履行备用信用证责任和义务;④申请人向开证行归还代偿付款项。⑤通知行向受益人通知备用信用证;⑥开证行经过审查后开出备用信用证,并委托通知行通知信用证;
国内信用证单证不符,开证行决定拒付单据时,如果开证申请人事后同意接受不符点,开证行应()。
开证行在11月8日(星期五)收到单据,后发现存在不符点,开证行应在最晚()提出不符点。
开证行收到委托收款行寄交国内信用证相关资料,审查不符时,应于次日起()内向委托收款行发出不符点通知
中国甲公司从比利时乙公司进口一批建筑材料,支付方式为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货物分两批装运,信用证由中国银行分两次开出。第一批货物装运后,卖方在有效期内向银行交单议付,议付行审单后议付了货款,开证行也作了偿付。甲公司在收到了第一批货物后,发现货物品质不符合合同规定,要求开证行对第二份信用证项下的单据拒绝付款。为此,下列叙述正确的是哪几项?()
开证行在审单时发现不符点,以下哪一项不是开证行所必须做的()
涉外信用证和国内信用证项下,开证行收到信用证项下单据后如审核认为单证不符,必须在收单日次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不符点通知给寄单行。
国内信用证委托收款行审单发现不符点,应()。
审单不符开证行对单据的处理为()。
开证行审单的不同结果,业务善后函可分为两类,即()
信用证到单后,开证行审单发现不符点并拒付,()不是开证行所必须做的。
跟单信用证项下,申请人接开证行付款赎单通知后,有审核单据的权利,其审单的原则是单据与贸易合同相符,若有不符点,有权拒付。
开证行发现单据存在不符点不应采取的措施为:()
在CIF合同下,开证行、开证申请人已审单付款,但后来发现该批货物的提单是倒签提单,且货物与合同不符,买方有权提出索赔。
本案例中信用证的不符点是否成立,开证行能否拒付? ( )
开证行在审单时发现不符点,以下那一项不是开证行所必须做的( )
我某公司向外国某商进口一批钢材,货物分两批装运,支付方式为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每批分别由中国银行开立一份信用证。第一批货物装运后,卖方在有效期内向银行交单议付,议付行审单后,即向该商议付货款,随后中国银行对议付行作了偿付。我方在收到第一批货物后,发现货物品质不符合同,因而要求开证行对第二份信用证项下的单据拒绝付款,但遭到开证行拒绝。你认为开证行这样做是否有理?
如果受益人提交了不符点单据,我行寄单索汇前应通过加押电传、SWIT或其他电讯方式将不符点情况提示和通知给信用证的开证行,即()
5、我某公司从国外进口一批钢材货物分两批装运,每批分别由中国银行开立一份信用证。第一批货物装运后,卖方在有效期内向银行交单议付,议付行审单后,即向外国商人议付货款,然后中国银行对议付行作了偿付。我方收到第一批货物后,发现货物品质与合同不符,因而要求开证行对第二份信用证项下的单据拒绝付款,但遭到开证行拒绝。问:开证行这样做是否有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