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来馈电给电能计量专用的电压互感器,应选用()。
对35kV以上供电的用户,电流、电压互感器应有专用的二次绕组。
终端交流采样不得接入电能计量装置二次回路中,而应优先接入()柜的电压、电流互感器或计量柜中非电能计量用的电压、电流互感器,所接绕组为测量绕组。
电能计量装置是指记录客户在一定时间内使用电力电量多少的专用(),它包括计费电能表、电压互感器及二次连接导线。
以下仪器仪表中可以接入计量专用互感器二次绕组及其回路的有()。
对新建电源、电网工程的Ⅲ类贸易结算用电能计量装置,应按计量点优先配置互感器专用二次绕组。()
用电计量装置包括计费电能表,电压、电流互感器及二次连接导线。
采用移开式结构的专用电能计量柜,应符合下列规定: a)电流﹑电压互感器和电能表,均装设在手车上。 b)电流﹑电压互感器固定式安装,电压互感器熔断器装设在手车上,电能表装设在仪表室。 c)移开式(抽出式)成套配电装置也可以采用()电能计量柜。
Ⅰ、Ⅱ、Ⅲ类贸易结算用电能计量装置应按计量点配置计量专用电压、电流互感器或者专用二次绕组。
装设在35kV及其以下计量点的计费电能表,应设置专用的互感器或专用计量柜。
负控装置可以接人电能计量专用电压、电流互感器或专用二次绕组。
装设在35KV及以下计量点的计费电能表应装设专用的电流互感器或专用()二次连接。
装设在110kV及其以上计量点的计费电能表,没必要一定使用互感器的专用二次回路。
新建电源、电网工程的电能计量装置应采用专用电压、电流互感器的配置方式,()及以下电压等级,应采用专用计量二次绕组。
计费电能表应装设专用互感器或专用绕组,严禁与()回路共用。
I、II、III类贸易结算用电能计量装置应按计量点配置计量专用电压、电流互感器或者专用二次绕组。
()类计费用电能计量装置,应按计量点配置计量专用电压、电流互感器,或者专用二次绕组,其二次回路不得接入与电能计量无关的设备。
整体式电能计量柜的测量专用电压互感器应为()。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关口电能计量装置配置及验收技术规范》其中要求:以下仪器仪表中可以接入计量专用互感器二次绕组及其回路的有()。
35kV及以上用户电能计量装置,应有电流互感器的专用二次绕组和电压互感器的专用二次回路,不得与保护、测量回路共用。
负控装置可以接入电能计量专用电压、电能计量专用电流互感器或专用二次绕组。()
电能计量装置包括各种类型、计量用电压、电流互感器及其二次回路、电能计量柜等
根据《Q/GDW10347-2016电能计量装置通用设计规范》规定,经互感器接入的贸易结算用电能计量装置按计量点配置计量专用电压、电流互感器或专用二次绕组,不准接入与电能计量无关的设备()
Je4B2218装设在110kV及以上计量点的计费电能表应使用互感器的专用二次回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