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 二十一条 B . 二十二条 C . 二十三条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对从业人员管理不力,造成严重后果,导致其不再符合许可条件的,由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条有关规定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