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者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的,依照()的规定处罚。
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1).()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的标签。 (2).()药品包装上印有或者贴有的内容。(3).()药品通用名称、规格、产品批号、有效期等内容等。(4).()内标签以外的其他包装的标签。
经营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根据情节处以违法所得五倍以上罚款。
假冒或仿冒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擅自将他人知名商品特有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作相同或者近似使用,造成或足以造成与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行为。
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消费者在购买前,对所要购买商品的名称、商标、型号、规格、样式、颜色和价格等都有明确的要求。这类消费者的购买行为称为()。
商标不得使用本商品的通用名称。
商标不仅区别了商品的来源,从而减少消费者的“搜寻成本”,它也丰富了我们的语言,因为有许多普通名称正是从商标演变而来的。比如()本来就是商标,而现在属于商品的通用名称。
商标不仅区别了商品的来源,从而减少消费者的“搜寻成本”,它也丰富了我们的语言,因为有许多普通名称正是从商标演变而来的。比如什么本来就是商标,而现在属于商品的通用名称?
以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不得注册。
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企业名称、商品名称以及广告用字违反本办法关于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的规定的,由()依法处理。
销售明知或者应知是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商品的,可以作何处罚?()
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以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可以采用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进行注册。()
注册商标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以及其他特点,或者含有地名,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有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
违反《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管理规定》规定,有下列哪些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记入生产企业监管档案?() ①擅自更改经注册审查、备案的说明书的内容的; ②上市产品的标签、包装标识与经注册审查、备案的说明书内容相违背,或者违反本规定其他要求的; ③医疗器械的产品名称或者商品名称违反本规定的; ④上市产品未按规定附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的;简单易用的产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商标(trademark)不是一种法律用语,它主要用于识别商品的来源或出处,以及使这些商品显著区别于其他商品的任何词语、名称、标志、图形或者其组合。
所有的商标通用名称、图形、型号均不具备固有显著性,无论是否长期使用,也无论是 否能够区分产品的来源,这些商品都不具有显著性,不得申请注册。这种说法是:( )。
所有的商标通用名称、图形、型号均不具备固有显著性,无论是否长期使用,也无论是否能够区分产品的来源,这些商品都不具有显著性,不得申请注册。这种说法是:( )。
◑药品生产企业给本企业生产的药品命名,该名称是◑A.药品通用名称◑B.药品商品名称◑C.药品注册商标◑D.药品商标◑E.国际非专利药名
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服务上采用的,用于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声音、颜色组合,或上述要素的组合,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是现代经济的产物。根据上述定义,属于商标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