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件实行寿命管理,A使用时间满20年的车轴发现横裂纹时必须报废。
配件实行寿命管理,A使用时间满20年的C级钢、E级钢钩体的钩身、冲击台或牵引台发现横裂纹时必须报废。
配件实行寿命管理,摇枕、侧架、车轴、C级钢或E级钢钩体及钩尾框使用时间满20年必须报废。
配件实行寿命管理,A使用时间超过15年而未满20年的普碳钢钩尾框发现裂纹时必须报废。
配件实行寿命管理,A使用时间满20年的C级钢、E级钢钩尾框横裂纹或纵裂纹长度大于30mm时必须报废。
交叉杆轴向橡胶垫的制造质量保证无裂损、铸造缺陷不超限的期限是()。
配件实行寿命管理,A无轴箱滚动轴承经大修后,规定普通197726型轴承和1999年3月及以前制造的SKF197726型轴承使用时间满4、5年(或45万km)必须报废。
配件实行寿命管理,RD2型40钢车轴使用时间满20年必须报废。
配件实行寿命管理,A使用时间满20年的C级钢、E级钢钩体的钩身、冲击台或牵引台发现纵裂纹时必须报废。
配件实行寿命管理,A无轴箱滚动轴承经大修后,1999年3月以后制造的SKF197726型轴承使用时间满7年(或70万km)必须报废。
实行寿命管理的配件,站修在分解检查和更换时,摇枕、侧架、副构架使用时间满500万公里或()的报废。
交叉杆、支撑座、弹性旁承橡胶体、交叉杆轴向橡胶垫无裂损、铸造缺陷不超限、不失效,质量保证期限应为()。
配件实行寿命管理,MT-2、MT-3、ST型缓冲器使用时间满18年必须报废(以装车时间为准)。
配件实行寿命管理,MT-2、MT-3、ST型缓冲器使用时间满18年必须报废(以箱体标记为准)。
配件制造质量保证内容规定:交叉杆、支撑座、弹性旁承橡胶体、交叉杆轴向橡胶垫无裂损、铸造缺陷不超限、不失效,质量保证期限应为()。
交叉杆、支撑座、弹性旁承橡胶体、交叉杆轴向橡胶垫应在配件制造质量保证期限()内无裂损、铸造缺陷不超限、不失效。
配件实行寿命管理,大修后的普通197726型轴承使用时间满5年(或50万km)必须报废。
配件实行寿命管理,A元轴箱滚动轴承经大修后,规定普通197726型轴承和1999年3月及以前制造的SKF197726型轴承使用时间满5年(或50万km)必须报废。
配件实行寿命管理,摇枕、侧架、车轴(50钢),C级钢或E级钢钩体及钩尾框使用时间满25年必须报废。
交叉杆轴向橡胶垫满年报废()
配件实行寿命管理,MT-2、MT-3、ST型缓冲器使用时间满18年必须报废(以装车时间为准)()
>交叉支撑装置轴向橡胶垫使用满()报废
货车交叉杆轴向橡胶垫、弹性旁承橡胶体、心盘磨耗盘无制造单位、时间标记时须报废()
交叉杆轴向橡胶垫允许有龟裂,表面圆周方向裂纹长度大于周长的30%时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