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件实行寿命管理,A使用时间满20年的C级钢、E级钢钩体的钩身、冲击台或牵引台发现横裂纹时必须报废。
配件实行寿命管理,A使用时间超过15年而未满20年的普碳钢钩体的钩身、冲击台或牵引台发现横裂纹时必须报废。
配件实行寿命管理,摇枕、侧架、车轴、C级钢或E级钢钩体及钩尾框使用时间满20年必须报废。
配件实行寿命管理,A车轴使用时间按轮A装车日起计算。
实行寿命管理的配件,站修在分解检查和更换时,钩尾框、牵引杆横裂纹或纵裂纹长度大于()报废:
配件实行寿命管理,A使用时间超过15年而未满20年的普碳钢钩尾框发现裂纹时必须报废。
配件实行寿命管理,A轮A第一次组装时间不明时,以车轴制造时间为准。
配件实行寿命管理,A使用时间满20年的C级钢、E级钢钩尾框横裂纹或纵裂纹长度大于30mm时必须报废。
配件实行寿命管理,A无轴箱滚动轴承经大修后,规定普通197726型轴承和1999年3月及以前制造的SKF197726型轴承使用时间满4、5年(或45万km)必须报废。
配件实行寿命管理,RD2型40钢车轴使用时间满20年必须报废。
配件实行寿命管理,A使用时间满20年的C级钢、E级钢钩体的钩身、冲击台或牵引台发现纵裂纹时必须报废。
配件实行寿命管理,A无轴箱滚动轴承经大修后,1999年3月以后制造的SKF197726型轴承使用时间满7年(或70万km)必须报废。
实行寿命管理的配件,站修在分解检查和更换时,摇枕、侧架、副构架使用时间满500万公里或()的报废。
配件实行寿命管理,A使用时间超过15年而未满20年的普碳钢钩体的钩身、冲击台或牵引台发现纵裂纹时必须报废。
配件实行寿命管理,MT-2、MT-3、ST型缓冲器使用时间满18年必须报废(以装车时间为准)。
配件实行寿命管理,MT-2、MT-3、ST型缓冲器使用时间满18年必须报废(以箱体标记为准)。
配件实行寿命管理,大修后的普通197726型轴承使用时间满5年(或50万km)必须报废。
配件实行寿命管理,A元轴箱滚动轴承经大修后,规定普通197726型轴承和1999年3月及以前制造的SKF197726型轴承使用时间满5年(或50万km)必须报废。
配件实行寿命管理,摇枕、侧架、车轴(50钢),C级钢或E级钢钩体及钩尾框使用时间满25年必须报废。
车轴使用时间满()年,有横裂纹时报废。
配件实行寿命管理,交叉杆轴向橡胶垫使用时间满6年必须报废。
车轴使用时间满(),发现车轴上有裂纹时报废。
配件实行寿命管理,MT-2、MT-3、ST型缓冲器使用时间满18年必须报废(以装车时间为准)()
车轴使用时间满()有横裂纹时报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