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通则中规定,企业检验人员应当了解检验方法、过程,能够与其它人员协作完成检验工作。
食品生产许可申请受理部门应安排专人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内容主要包括申请材料的()
食品添加剂企业试生产的产品,必须经承担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任务的检验机构,依据产品实施细则规定批批检验合格,并在产品或者包装、说明书标明“试制品”后,方可销售。对国家质检总局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企业仍可继续试生产该产品。
《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通则》不适用于以下哪些产品。()
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0版)适用于对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审查,暴扣食品用香料香精企业。
《审查通则》规定:通则所称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是指()
属于《审查通则》中规定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是()。
企业实地核查人员包括食品生产许可注册()、高级审查员、备案技术专家。
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许可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根据核查结果作出准予或者不予审查许可的书面决定。产品检验时间不计入许可期限。
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通则于2010年9月1日执行,原《食品添加剂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全许办(2005)45号)和《食用香料香精产品生产许可实施细则》(国质检食监(2008)297号)同时废止。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0)》规定,申请人署名、印章的名称应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预先核准或登记注册的一致。
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实地核查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设立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审查机构组织实施。
《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实行许可制度,申请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的条件、程序,按照国家有关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规定执行。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适用于对()审查工作,包括审核资料、核查现场和检验食品。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0版)》规定食品生产许可生产许可证实地审查的结论分为哪三类()
简述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实地核查记录包括哪几部分审查内容?
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通则中规定,企业必须具备满足生产工艺需要的生产设备,应能正常运转。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0版)中实施现场核查:核查申请人生产现场实际具备的条件与申请材料的一致性,以及与申请生产的食品相关的卫生规范、条件及审查细则规定要求的()
核查组依据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现场核查时,同时要依据(),才能完成现场核查任务。
《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规定,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应当配备能正常运转的()设备设施。
核查组依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通则和审查细则,在20日内完成企业的()现场核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公布相关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后,()特色食品等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自行废止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要求,在进行现场审核观察员对现场核查程序、过程、结果有异议的,可在现场核查结束后()个工作日内书面向许可机关报告
下列属于《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适用主体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