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6年3月1日,甲公司外购一栋写字楼并于当日直接租赁给乙公司使用,租赁期为6年,每年租金为180万元,于每年12月31日收取。甲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该写字楼的实际取得成本为3000万元;2×16年12月31日,该写字楼的公允价值为3100万元。假设不考虑相关税费,则该项投资性房地产对甲公司2×16年度利润总额的影响金额为()万元。
甲公司于2015年2月27日外购一栋写字楼并于当日对外出租,取得时成本为12000万元,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2015年12月31日,该写字楼公允价值跌至11200万元。税法规定,该类写字楼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折旧年限为20年,预计净残值为0。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2015年12月31日甲公司因该项投资性房地产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为()万元。
2012年1月1日,甲公司资产管理部门外购一栋写字楼用于出租,并于当日签订租赁协议。购置当日办公楼的成本为3200万元,甲公司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租赁合同约定租期为2012年1月2日至2014年12月31日,年租金为360万元。2012年12月31日写字楼的公允价值为3500万元,甲公司2012年发生修理费40万元,则甲公司2012年因该投资性房地产影响营业利润的金额为()。
大地公司为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上市公司,2014年1月1日,外购位于甲地块上的一栋写字楼,作为自用办公楼,甲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能够单独计量;2014年3月1日,购入乙地块和丙地块,分别用于开发对外出售的住宅楼和写字楼,至2015年12月31日,该住宅楼和写字楼尚未开发完成;2015年1月1日,购入丁地块,作为办公区的绿化用地,至2015年12月31日,丁地块的绿化已经完成,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各项中,大地公司2015年12月31日应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的有( )。
2015年3月1日,甲公司外购一栋写字楼并于当日直接租赁给乙公司使用,租赁期为6年,每年租金为180万元。甲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该写字楼的实际取得成本为3000万元;2015年12月31日,该写字楼的公允价值为3100万元。假设不考虑相关税费,则该项投资性房地产对甲公司2015年度利润总额的影响金额是()万元。
长江公司为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上市公司,2×15年1月1日,外购位于甲地块上的一栋写字楼,作为自用办公楼,甲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能够单独计量;2×15年3月1日,购入乙地块和丙地块,分别用于开发对外出售的住宅楼和写字楼,至2×16年12月31日,该住宅楼和写字楼尚未开发完成;2×16年1月1日,购入丁地块,作为办公区的绿化用地,至2×16年12月31日,丁地块的绿化已经完成,假定不考虑其他凶素,下列各项中,长江公司2×16年12月31日应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的有()。
2013年3月1日,甲公司外购一栋写字楼直接租赁给乙公司使用,租赁期为6年,每年租会为180万元。甲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该写字楼的买价为3000万元:2013年12月31日,该写字楼的公允价值为3200万元。假设不考虑相关税费,则该项投资性房地产对甲公司2013年度利润总额的影响金额是()万元。
华美公司2012年12月30日外购一栋写字楼,入账价值为560万元,于取得当日对外出租,租赁期开始日为2012年12月30日,租期为2年,年租金35万元,每年12月30日收取租金。该公司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其进行后续计量。2013年12月31日,该项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600万元,2014年12月31日华美公司出售该项房地产,售价620万元,不考虑相关税费,则该项房地产对华美公司2014年度损益的影响金额合计为( )万元。
2016年6月30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合同规定甲公司将一栋自用办公楼出租给乙公司,租赁期为1年,年租金为200万元。当日,出租办公楼的公允价值为8000万元,其账面价值为5500万元。2016年12月31日,该办公楼的公允价值为9000万元。2017年6月30日,甲公司收回租赁期届满的办公楼并对外出售,售价100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100万元。甲公司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不考虑其他因素。因出售投资性房地产而确认的营业收入为()万元。
20×6年6月30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合同规定甲公司将一栋自用办公楼出租给乙公司,租赁期为1年,年租金为200万元。当日,出租办公楼的公允价值为8000万元,大于其账面价值5500万元。20×6年12月31日,该办公楼的公允价值为9000万元。20×7年6月30日,甲公司收回租赁期届满的办公楼并对外出售,取得价款9500万元。甲公司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不考虑其他因素。上述交易或事项对甲公司20×7年度损益的影响金额是( )。
北方公司为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上市公司,2×12年1月1日,外购位于甲地块上的一栋写字楼,作为自用办公楼,甲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能够单独计量;2×12年3月1日,购入乙地块和丙地块,分别用于开发对外出售的住宅楼和写字楼,至2×13年l2月31日,该住宅楼和写字楼尚未开发完成;2×13年1月1日,购入丁地块,作为本公司办公区的绿化用地,至2×13年12月31日,丁地块的绿化已经完成,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各项中,北方公司2×13年l2月31日不应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有()。
北方公司为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上市公司,2016年1月1日,外购位于甲地块上的一栋写字楼,作为自用办公楼,甲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能够单独计量;2016年3月1日,购入乙地块和丙地块,分别用于开发对外出售的住宅楼和写字楼,至2017年12月31日,该住宅楼和写字楼尚未开发完成;2017年1月1日,购入丁地块,作为办公区的绿化用地,至2017年12月31日,丁地块的绿化已经完成,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各项中,北方公司2017年12月31日应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的有()。
2015年4月1日,甲公司外购一栋写字楼直接租赁给乙公司使用,租赁期为5年,每年租金为480万元。甲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该写字楼的买价为7000万元;2015年12月31日,该写字楼的公允价值为7400万元。假设不考虑相关税费,则该项投资性房地产对甲公司2015年度利润总额的影响金额是( )万元。
大地公司为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上市公司,2014年1月1日,外购位于甲地块上的一栋写字楼,作为自用办公楼,甲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能够单独计量;2014年3月1日,购入乙地块和丙地块,分别用于开发对外出售的住宅楼和写字楼,至2015年12月31日,该住宅楼和写字楼尚未开发完成;2015年1月1日,购入丁地块,作为办公区的绿化用地,至2015年12月31日,丁地块的绿化已经完成,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各项中,大地公司2015年12月31日应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的有()。
北方公司为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上市公司,2×16年1月1日,外购位于甲地块上的一栋产房,作为生产用厂房,甲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能够单独计量;2×16年3月1日,购入乙地块和丙地块,分别用于开发对外出售的商品房和自用办公楼,至2×17年12月31日,商品房和写字楼尚未开发完成;2×17年1月1日,购入丁地块,作为员工活动场地,至2×17年12月3113,丁地块的设施已经完成。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各项中,北方公司2×17年12月31日应确认为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的有()。
华美公司2013年12月30日外购一栋写字楼,入账价值为560万元,于取得当日对外出租,租赁期开始日为2013年12月30日,租期为2年,年租金35万元,每年12月30日收取租金。该公司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其进行后续计量。2014年12月31日,该项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600万元,2015年12月31日华美公司出售该项房地产,售价620万元,不考虑相关税费,则该项房地产对华美公司2015年年度损益的影响金额合计为( )万元。
长江公司为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上市公司,2014年1月1日,外购位于甲地块上的一栋写字楼,作为自用办公楼,甲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能够单独计量;2014年3月1日,购入乙地块和丙地块,分别用于开发对外出售的住宅楼和写字楼,至2015年12月31日,该住宅楼和写字楼尚未开发完成;2015年1月1日,购入丁地块,作为办公区的绿化用地,至2015年12月31日,丁地块的绿化已经完成,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各项中,长江公司2015年12月31日应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的有()。
2017年3月8日,甲寿险公司计划购入一栋写字楼用于对外出租。3月15日,甲公司与乙企业签订了租赁合同,约定自8月1日起将这栋写字楼出租给乙企业,为期5年。4月5日,甲公司实际购入写字楼,支付楼款1200万元,相关税费100万元。4月5日,甲寿险公司该栋写字楼的入账金额应为()万元。
北方公司为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上市公司,2015年1月1日,外购位于甲地块上的一栋写字楼,作为自用办公楼,甲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能够单独计量;2015年3月1日,购入乙地块和丙地块,分别用于开发对外出售的住宅楼和写字楼,至2016年12月31日,该住宅楼和写字楼尚未开发完成;2016年1月1日,购入丁地块,作为办公区的绿化用地,至2016年12月31日,丁地块的绿化已经完成,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各项中
2014年6月30日,甲公司将一栋自用办公楼出租给乙公司,租赁期为1年,年租金为200万元。当日,该办公楼的公允价值为800万元,其账面价值为250万元。2014年.12月31日,该办公楼的公允价值为900万元。2015年6月30日,甲公司收回办公楼并对外出售,销售价款为950万元。假定甲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不考虑其他因素。则上述业务对甲公司2015年度损益的影响金额是()万元。
甲公司于2016年12月31日外购一栋写字楼,将其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入账成本为10000万元,并采用成本模式对其进行后续计量。甲公司预计该写字楼尚可使用年限为4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与税法相同)。 2018年12月31日甲公司写字楼所在地存在活跃的房地产市场,满足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的条件,甲公司将后续计量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模式,当日公允价值为12000万元,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15%。则因会计政策变更甲公司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为()万元。
2006年5月,甲企业计划购入一栋6层写字楼,将其中4层出租给乙企业,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其余2层用于本企业办公。5月16日,甲企业与乙企业签订了经营租赁合同,约定自写字楼购买日起将这栋写字楼的4层出租给乙企业,为期5年。6月5日,甲企业实际购入写字楼,支付价款共计1 200万元,其中,土地使用权的成本300万元,建筑物的成本900万元(用于出租的4层成本为600万元,自用的2层成本为300万元)。甲企业所在城区没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假设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同。作为甲企业投资性房地产入账的金额为(
2014年6月30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合同规定甲公司将一栋自用办公楼出租给乙公司,租赁期为l年,年租金为200万元。当日,出租办公楼的公允价值为8000万元,其账面价值为5500万元。2014年l2月31日,该办公楼的公允价值为9000万元。2015年6月30日,甲公司收回租赁期届满的办公楼并对外出售,取得价款9500万元。甲公司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不考虑其他因
辽东公司为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上市公司,2017年1月1日,外购位于甲地块上的一栋写字楼,作为自用办公楼,甲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能够单独计量;2017年3月1日,购入乙地块和丙地块,分别用于开发对外出售的住宅楼和写字楼,至2018年12月31日,该住宅楼和写字楼尚未开发完成;2018年1月1日,购入丁地块,作为办公区的绿化用地,至2018年12月31日,丁地块的绿化已经完成,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各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