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经济发达且人均耕地特别少的地区,耕地占用税适用税率可以适当提高,但是提高的部分最高不得超过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当地适用税率的30%。()
甲的私营企业在2004年生产的产品全部内销,并缴纳了各种税收50万元。甲在年底向税务机关谎称其中部分产品出口,并出具了虚假的出口外销合同及相关证明,获得国家20万元的出口退税。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2012年8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出通知,明确了扶持动漫产业发展的增值税、营业税优惠政策。对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动漫企业销售其自主开发生产的动漫软件, 按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 )政策。动 漫软件出口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中的免税适用对象不包括()。
2019年5月13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 的部分进口商品提高加征关税税率的公告。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
依据《关于保险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2号),
依据《关于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
A公司是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4号所指部分先进制造业纳税人,2020年10月符合该公告留抵退税政策所列条件,增量留抵税额为100万元,进项构成比例为60%,该纳税人当期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为_____万元。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1号)规定,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租房,免征()。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30号)规定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税费不包括:()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纳税人兼营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且无法划分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39号)第七条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规定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原适用()%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的出口货物劳务,出口退税率调整为()%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5号)规定的税费优惠政策凡已经到期的,执行期限延长至()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一条明确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规定,无偿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免征()。
依据《关于铁路债券利息收入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57号),对企业投资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应急管理部关于取消部分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的公告》(2019后第36号),下列哪些产品需要强制性认证()
2022年,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保险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72号),对保险企业发生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企业所得税进行税前扣除的比例提高至()。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39号)规定,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2020年6月29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33号)规定,对违反本公告规定倒卖、代购、走私免税品的个人,依法依规纳入信用记录,()不得购买离免税商品。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凡已经到期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