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用人单位与(),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用人单位有防护措施可以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享有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一)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二)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 (三)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 (四)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 (五)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六)拒绝()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危害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用人单位,其工作场所应有与职业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告知劳动者,不须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接受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某用人单位未在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卫生行政部门可处()以下的罚款。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告知劳动者,不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安排()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从业人员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女职工从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禁止的相关作业。
任何单位和个人()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
违反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没有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或者没有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接受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并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违反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没有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或者没有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接受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并处()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任何单位和个人()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的工作场所应当配备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劳动合同中无需注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