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机构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保险机构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获得核准任职资格后保险机构超过2个月未任命,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保险机构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保监会可以在调查期间责令其暂停与被调查事件相关的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
《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对保险机构经营管理活动和风险控制具有决策权或者重大影响的人员包括()。
保险机构拟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有下列哪些情形的,中国保监会不予核准其任职资格()。
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核准申请应当由()或者根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指定的计划单列市分支机构负责提交。
根据《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0年第2号),已核准任职资格的保险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在同一保险机构内调任、兼任同级或者下级高级管理人员职务,须重新核准其任职资格。
在被整顿、接管的保险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对被整顿、接管负有直接责任的,在被整顿、接管期间,可到其他保险机构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保险机构拟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有下列哪些情形()之一的,中国保监会不予核准其任职资格。
中国保监会在核准保险机构拟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前,不得向原任职机构核实其工作的基本情况。
以下关于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及监督管理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①已核准任职资格的保险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在同一保险机构内调任、兼任同级或者下级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无须重新核准其任职资格 ②董事、监事调任或者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不需要重新报经保监会核准任职资格 ③保险机构在原负责人辞职、被撤职等原因无法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等情形下,指定临时负责人不得超过3个月 ④保险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审计对象不包括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总经理
根据《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在被整顿、接管的保险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对被整顿、接管的负有()的,在被整顿、接管期间,不得到其他保险机构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中国保监会在核准保险机构拟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前,可以向原任职机构核实其工作的基本情况。
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从业人员,离职后被发现在原工作期间违反保险监督管理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其责任。
根据《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犯罪或者受到其他机关重大行政处罚的,保险机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判决或者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内,向中国保监会报告。
在被整顿、接管的保险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对被整顿、接管负有直接责任的,在被整顿、接管期间,不得到其他保险机构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公司在整顿、接管、撤销清算期间,或者出现重大风险时,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该公司直接负责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采取通知出境管理机关依法阻止其出境措施。()
保险机构拟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的,中国保监会不予核准其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