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投资公司担任特定目的信托受托机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完成重新登记()年以上。(《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证券化监督管理办法》第9条)
信托投资公司担任特定目的信托受托机构,注册资本不低于()元人民币。(《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证券化监督管理办法》第9条)
特定目的信托受托机构应当在资产支持证券发行结束后()工作日内,向银监会报告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情况。
信托投资公司担任特定目的信托受托机构,应当具备的条件是()。
银监会应当自收到信托投资公司申请特定目的信托受托机构资格,应在收到完整申请材料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申请。
信托公司应当在证券投资信托成立后()个工作日内向中国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报告。
《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证券化监督管理办法》规定,下列哪些情形发生时,银监会有权取消其担任特定目的信托受托机构的资格()。
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发起机构,将信贷资产信托给受托机构,由受托机构以资产支持证券的形式向投资机构发行受益证券,应向银监会联合提出申请,银监会应当自收到完整申请材料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申请。
特定目的信托受托机构有()情形之-的,银监会有权取消其担任特定目的信托受托机构的资格。(《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证券化监督管理办法》第76条)
《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监督管理办法》规定,信托投资公司担任受托机构,首先需要从()获得特定目的信托受托机构资格,然后需与发起机构联合向银监会报送证券化方案。
信托公司设立私人股权投资信托,应当在信托计划()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报告。
《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证券化监督管理办法》规定,除信托投资公司外,其他金融机构若申请特定目的信托受托机构资格,其市场准入条件和程序,由银监会另行制定。
信托投资公司担任特定目的信托受托机构,注册资本不低于()亿元人民币,并且最近3年年末的净资产不低于()亿元人民币。
信托公司应当在证券信托成立后()个工作日内向中国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报告。
境外金融机构作为信托公司出资人,应当具备条件之一是:承诺()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信托公司股权(银监会依法责令转让的除外)。
信托公司申请特定目的信托受托机构资格,至少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信托投资公司担任特定目的信托受托机构,最近三年末的净资产应不低于()元人民币。(《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证券化监督管理办法》第9)
银监会应当自收到信托投资公司的完整申请材料之日起()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申请。(《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证券化监督管理办法》第11条)
在信贷资产证券化过程中,信托投资公司担任特定目的的信托受托机构,应当具备的条件是()。
信托投资公司担任特定目的的信托受托机构,注册资本不低于()亿元人民币,并且最近3年年末的净资产不低于()亿元人民币。
特定目的信托受托机构应当在资产支持证券发行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向银监会报告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情况,并向银监会报送与正式签署的相关法律文件()
根据《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特定目的信托受托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银监会有权取消其担任特定目的信托受托机构的资格()
信托公司 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应当经中国银监会批准,并取得股指期货交易业务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