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任团级以下职务(含处级以下文职干部和享受相当待遇的专业技术干部)的军队干部,有()情形之一的,列入军队干部转业安置计划。
军官预备伇登记对象主要包括:()、确定服军官预备役的非军事部门的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
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和中级以上士官的残疾,由军队军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认定和评定。
获得()表彰的正团职和专业技术七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下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兵可以记二等功。
对()以上军官和专业技术()级军官、文职干部的各项处分,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对获得()以上奖励的文职干部,可以提前晋文职干部级别或者增加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档次。
担任师级职务(含局级文职干部)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军队干部,年龄()周岁以下的,本人申请,经批准可以安排转业,列入军队干部转业安置计划。
担任团级以下职务(含处级以下文职干部和享受相当待遇的专业技术干部)的军队干部,有()情形的,列入军队干部转业安置计划。
实施行政看管的批准权限军职以上和专业技术三级以上军官、文职干部,由()批准。
副团职和专业技术九级军官,副处级和专业技术九级文职干部,旅可以批准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
公安现役部队支队级以上单位对警官、文职干部审批的警告、()处分,应当报对受处分人员行政职务(专业技术等级)有任免权的单位党委备案。
担任团级以下职务(含处级以下文职干部和享受相应待遇的专业技术干部)的军队干部,有()情形之一的,列入军队干部转业安置计划。
军职以上和专业技术()以上军官、文职干部的各项处分,由中央军区委员会批准。
军官按照职务性质分为军事军官、政治军官、后勤军官、文职军官和专业技术军官。
师职和专业技术七(高级专业职务)、六、五、四级军官,局级和专业技术七(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六、五、四级文职干部,()由军区批准。
住房补贴,是指军队以货币形式给予()以下军官、文职干部(含由军队负责安置的离休、退休人员)和士官住房消费的经济补偿。
对于军职以上和专业技术三级以上军官、文职干部的各项处分,要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对于实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和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的军官、文职干部任免权限执行;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规定,担任团级以下职务(含处级以下文职干部和享受相当待遇的专业技术干部,下同)的军队干部,有()情形之一的,列入军队干部转业安置计划。
2016—2020年军改期间,担任师级职务(含局级文职干部)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军队干部,年龄()周岁以下的,本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可以转业,列入军队干部转业安置计划。
担任师级职务(含局级文职干部)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军队干部,年龄60周岁以下的,本人申请,经批准可以安排转业,列入军队干部转业安置计划。()
文职人员工作用车和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标准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和()岗位的,参照军队专业技术十级以下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企业接收军队转业干部,由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编制计划,根据军队转业干部本人志愿进行分配,企业安排管理或者专业技术工作岗位,并给予()年适应期。
分配到事业单位从事管理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根据其军队职务等级直接安排相应的管理或专业技术工作岗位,首次安排管理岗位应受接收单位竞聘上岗等规定限制。()
分配到事业单位从事管理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根据其军队职务等级直接安排相应的管理或专业技术工作岗位,首次安排管理岗位不受接收单位竞聘上岗等规定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