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甲公司诉某国乙公司侵犯其商业秘密案件,由于属于重大涉外案件,所以一审由某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根据此案情,回答以下问题:第二次开庭前,甲公司发现审判员常某接受乙公司诉讼代理律师吴某的请客送礼,于是向法院提出回避申请,则以下各选项中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
小王向小李借款20万元,双方约定:“咱俩是好朋友,咱们把借款的诉讼时效期间延长为3年。”则小王、小李的约定符合法律规定,应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 )
小王和老板由于薪酬的问题向当地法院提出诉讼,不久便宣判,可是小王对此结果并不满意,便向当地的政府信访部门提出申请,要求处理纠纷,对于小王的做法,信访部门应该()。
刘山、刘河和刘江系兄弟,其父母早亡,刘河和刘江随长兄刘山一家共同生活。刘河、刘江和刘山一家在A县某村分得房屋9间。5年后,刘河和刘江一同到外省B县工作。2011年,刘山夫妻先后去世。同年,居住在C县的刘山之子刘云将9间房屋卖给生意上的朋友、家住D县的王某,王某对刘云如何获得9间房屋一事并不知情。不久,刘江得知此事,遂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他对房屋的所有权。据此,回答下列问题:如果王某应当参加诉讼,则他在本案诉讼中处于何种诉讼地位?()
王先生有一个女儿和两个儿子,女儿叫王华,两个儿子是大王和小王。长子大王1995年因病死亡,大王的儿子和母亲张某在一起生活。1998年,王先生患病不起,亲笔立下遗嘱,将自己所有的财产由女儿王华和儿子小王继承。王先生死亡后,王华和小王分割了王先生的遗产。此时王先生的大儿媳张某提出王先生生前的遗嘱无效,声称她和大王的儿子有权继承房产和存款,并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几种继承关系不是本案涉及的有()。
老王对自己的儿子小王提起诉讼,要求小王每个月给付自己3000元的赡养费,法院支持了老王的诉讼请求。判决发生法律效力1年后,小王因为下岗失业,收入大幅度减少,又向同一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将对老王的赡养费减少为2000元每月,关于小王提起的诉讼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李民为一农村青年,2012年大学毕业后工作一直没有着落,就随同乡一起加入了去北京打工的行列。2012年9月他们一行16人来到京望建筑集团,成为一位农民工。到2013年12月,临近新年,他们一行人欲返乡过年,向老板讨要工钱。老板一直以各种理由拖欠不给,使他们一行人生活陷入困境。请回答下列问题。如果李民一行人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京望集团尽快支付劳动报酬及迟延支付给他们造成的损失。对于该争议的举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吴某为期货公司的客户,由于经常出差无法参与交易,在该期货公司营业部经理的推荐下,将交易全权委托给营业部员工丁某。不久,吴某发现其账户亏发生巨额亏损,遂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根据上述事实,请回答以下题。
位于A市A区甲加工厂和位于B市A区的乙贸易公司签订了一份加工合同,由甲方为乙方加工制作3万个运动包。双方约定由甲位于A市B区的分厂进行加工。合同签订后,甲厂将加工任务交给了位于A市C区的车间完成。乙公司收到运动包不久发现其质量存在着严重问题。在同甲厂协商未果的情况下,乙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结合案情,回答以下问题:若诉讼提起后,甲厂在应诉后开庭前向法院提出和乙公司的仲裁协议,而乙公司主张仲裁协议内容无效,则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位于A市A区甲加工厂和位于B市A区的乙贸易公司签订了一份加工合同,由甲方为乙方加工制作3万个运动包。双方约定由甲位于A市B区的分厂进行加工。合同签订后,甲厂将加工任务交给了位于A市C区的车间完成。乙公司收到运动包不久发现其质量存在着严重问题。在同甲厂协商未果的情况下,乙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结合案情,回答以下问题:若甲厂应诉后在开庭前向法院提出和乙公司有仲裁协议,则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王先生有一个女儿和两个儿子,女儿叫王华,两个儿子是大王和小王。长子大王1995年因病死亡,大王的儿子和母亲张某在一起生活。1998年,王先生患病不起,亲笔立下遗嘱,将自己所有的财产由女儿王华和儿子小王继承。王先生死亡后,王华和小王分割了王先生的遗产。此时王先生的大儿媳张某提出王先生生前的遗嘱无效,声称她和大王的儿子有权继承房产和存款,并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对张某所作的遗嘱界定,错误的有()。
甲男、乙女于1999年在广州认识,后因工作关系二人于2002年一起调至北京,并于次年4月在北京登记结婚。2004年,甲男赴美国学习,留下乙女一人在深圳居住,2006年乙女去探亲,后二人在美国纽约州定居。由于性格不合等原因,2008年,乙女向美国当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该法院不予受理,乙女遂向我国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此案应由哪地法院管辖?()
甲(男,24岁)与乙(女,21岁)经人介绍认识,两个月后登记结婚,不久,乙怀孕。甲脾气暴躁,一言不和即对乙拳打脚踢,乙认为双方感情破裂且自己没有过错,遂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甲给予赔偿。如果乙未提出离婚,仅甲提出离婚,人民法院能否受理?
吴某在甲国工作期间,以该国允许的宗教仪式与当地一女子结婚。回国后,吴某向其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申请婚姻登记,但因其未达到法定婚龄而未予批准。不久因婚后感情不和,吴某向中国法院起诉离婚,则法院对于吴某的婚姻效力以及该离婚诉讼应当如何处理?()
外国人杰克因在某市非法就业被当地公安机关遣送出境,杰克对此不服而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驳回了杰克的复议申请,杰克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王某和张某都是中国公民,2005年在国内登记结婚,2006年就移居外国,并且在该外国定居。后来二人在当地请求离婚,但该外国法院认为,根据该国法律,离婚诉讼必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因而拒绝受理此案。如果当事人要向国内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哪些法院有权管辖此案?()
外国人杰克因在某市非法就业被当地公安机关遣送出境,杰克对此不服而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驳回了杰克的复议申请,杰克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此题为判断题(对,错)。参考答案:错误
王先生有一个女儿和两个儿子,女儿叫王华,两个儿子是大王和小王。长子大王1995年因病死亡,大王的儿子和母亲张某在一起生活。1998年,王先生患病不起,亲笔立下遗嘱,将自己所有的财产由女儿王华和儿子小王继承。王先生死亡后,王华和小王分割了王先生的遗产。此时王先生的大儿媳张某提出王先生生前的遗嘱无效,声称她和大王的儿子有权继承房产和存款,并向法院提起诉讼。
小王和小张婚后因性格不合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在离婚问题上产生了纠纷。小王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受理了该案。下列关于该案是否公开审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2007年10月,甲公司从乙公司购进一批组装办公家具,经安装使用后,发现该批家具存在严重质量问题,遂向乙公司提出退货赔偿请求。乙公司认为该批组装家具是木质板材拼装而成,而该批木质板材是由丙公司提供的,因此拒绝甲公司的退货赔偿要求。甲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案件后,乙公司向法院提出应由丙公司负责赔偿,法院遂通知丙公司参加诉讼。
李民为一农村青年,2007年大学毕业后工作一 直没有着落,就随同乡一起加入了去北京打工的行列。2007年9月他们一行16人来到京望建筑集团,成为 一位农民工。到2008年12月,临近新年,他们一行人 欲返乡过年,向老板讨要工钱。老板一直以各种理由 拖欠不给,使他们一行人生活陷人困境。请回答下列 问题。如果李民一行人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 京望集团尽快支付劳动报酬及迟延支付给他们造成的 损失。对于该
吴某为某期货公司客户,由于经常出差无法参与交易,在营业部经理推荐下,将交易全权委托给营业部员工丁某。不久,吴某发现其账户亏损10万元,逐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吴某可以向()提起诉讼
某企业因不服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其营业执照的处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并要求赔偿。据此,回答下列两个问题。对某企业提出的赔偿请求,下列有关撤销请求和赔偿请求说法不正确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