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合同中约定被审计单位的客户在一定时间内有权无条件退货,而被审计单位隐瞒退货条款,在发货时全额确认销售收入,不会导致()。
某公司以CIF价向外商出口一批季节性较强的货物。双方在合同中规定:卖方须保证运货船只不得迟于12月1日抵达目的港。如迟于12月1日抵达,买方有权撤销合同。如货款已收,卖方必须将货款退还买方。问这一合同的性质还属于CIF合同吗?为什么?
“金康”合同范本中战争条款规定,如在船舶(),根据船长或出租人的合理判断,发现履行合同将使船舶、货物及船员遭受战争风险,出租人有权告知承租人解除租船合同。
销售合同中规定了由于特定原因买方有权退货的条款,而企业又不能确定退货的可能性,收入确认时点为()。
CFR条款规定卖方如期向买方提交了合同规定的全套合格单据,然而由于货物在运输途中遭遇暴风雨而发生灭失,则:()。
E 公司( 一般纳税人, 经营存货适用1 7 % 的增值税) 2 0 11 年1 2 月发生部分业务如下, 要求编制会计分录(写出总账科目即可) 销售产品一批, 售价25 万元、戚本10 万元, 合同规定购货方在明年3 月31 日之前有权退货。E公司无法估计退货率,已开出销货发票并发出产品,货款尚未收到。
甲公司2×17年8月1日与乙公司签订产品销售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应向乙公司销售A产品50件,单位售价1000元(不含增值税),销售商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乙公司应在甲公司发出产品后1个月内支付款项,且收到A产品后5个月内如发现质量问题有权退货。A产品单位成本为600元。甲公司于2×17年8月1日发出A产品,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公司无法根据过去的经验,估计该批商品的退货率。至2×17年12月31日止,上述已销售的A产品发生退货5件。则甲公司因销售A产品对2X17年度利润总额的影响金额为()万元。
销售产品已开出销货发票并发出产品,合同规定购货方有权退货但无法估计退货率;请写出会计分录。
M 公司是一家电制造企业,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经营产品适用增值税率17% ,12 月发生部分业务如下,要求编制会计分录(写出总账科目即可。) 销售产品一批, 售价20 万元、成本10 万元, 合同规定购货方在明年2 月28 日之前有权退货。M公司无法估计退货率,已开出销货发票并发出产品,货款尚未收到。
在异议和索赔条款中,除规定一方如违反合同,另一方有权提起索赔外,须订明哪些条款()。
甲公司(买方)与乙公司订立了一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后因遇到无法预见与不能克服的障碍,乙公司未能按照合同履行交货义务,但未在合理时间内将此情况通知甲公司。甲公司直到交货期过后才得知此事。乙公司的行为使得甲公司遭受了损失。依《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水泥厂与B建筑公司签订了1000t的水泥销售合同,双方约定合同经过公证后方为有效。合同中同时规定了定金条款,由B公司交付给A厂5%的货款作为定金。但后来合同未经公证,B公司即交付了定金,A厂也接受了定金。A厂在合同中规定的期限无法交付1000t水泥,B公司要求A厂双倍返还定金。则正确的是()。
甲和乙订立买卖合同,并约定所有权保留条款,买方甲支付了80%价款后无力继续支付,卖方乙有权要求取回标的物。
甲国的A公司作为买方与乙国的B公司签订了一项橡胶买卖合同。除其他条款外,双方约定有关该合同的争议应适用l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并通过仲裁解决。A公司在检验收到的货物时,发现该橡胶的大小与合同的规定差别很大,便打算退货。根据这些情况,下列哪项表述是错误的?()
如发生退货或者销售折让,购买方在收到红字专用发票后,应从当期进项税额中扣减红字专用发票所列增如发生退货或者销售折让,购买方在收到红字专用发票后,应从当期进项税额中扣减红字专用发票所列增值税税额,如不扣减造成不纳税或者少纳税的,属于偷税行为。()
按国际惯例,卖方交货数量如超过合同规定数量,买方有权拒收全部货物()
若企业在售出的商品中附有退货条款,但无法确定其退货的可能性的,其销售收入应在()确认。
某进出口公司以CIF汉堡向英国某客商出售供应圣诞节的应节杏仁一批,由于该商品的季节性较强,买卖双方在合同规定中规定:买方须于9月底以前将信用证开抵卖方,卖方保证不迟于12月5日将货物运抵汉堡,否则,买方有权撤销合同。如卖方已结汇,卖方须将货款退还买方。
案例分析题 1.某合同商品检验条款中规定以装船地商检报告为准。但在目的港交付货物时却发现品质与约定规格不符。买方经当地商检机构检验并凭其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索赔,卖方却以上述商检条款拒赔。卖方拒赔是否合理?
某年,我某外贸公司出售一批核桃给数家英国客户,采用CIF术语,凭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由于核桃的销售季节性很强,到货的迟早,会直接影响货物的价格,因此,在合同中对到货时间作了以下规定:“10月份自中国装运港装运,卖方保证载货轮船于12月2日抵达英国目的港。如载货轮船迟于12月2日抵达目的港,在买方要求下,卖方必须同意取消合同,如货款已经收妥,则须退还买方。” 合同订立后,我外贸公司于10月中旬将货物装船出口,凭信用证规定的装运单据()向银行收妥货款。不料,轮船在航行途中,主要机件损坏,无法继续航行。为保证如期到达目的港,我外贸公司以重金租用大马力拖轮拖带该轮继续前进。但因途中又遇大风浪,致使该轮抵达目的港的时间,较合同限定的最后日期晚了数小时。适遇核桃市价下跌,除个别客户提货外,多数客户要求取消合同。我外贸公司最终因这笔交易遭受重大经济损失。试问:我外贸公司与英国客户所签订的合同,是真正的CIF合同吗 说明理由
常州天信外贸有限公司与加拿大客户JAMES BROWN&SONS,就男衬衫的检验达成一致:买卖双方同意以装运港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质量检验证书作为信用证项下议付所需单据之一,买方有权对货物的质量进行复验,复验费由买方承担。如发现质量与合同规定不符,买方有权向卖方索赔,并提交经卖方同意的公证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请你拟订具体的检验检疫英文条款。
55、《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如卖方在合同规定的时间以前交货,或者延迟交货,买方()。
对于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确认为预计负债的应付退货款,在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内清偿的,在()项目中填列。
长江公司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其所得税,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2018年10月1日向甲公司销售A商品100件,单位售价为2万元(不含增值税),单位成本为1.5万元;销售合同规定甲公司应在长江公司发出商品后2个月内支付款项,甲公司收到A商品后5个月内如发现质量问题有权退货。长江公司于2018年10月10日发出商品。根据历史经验,长江公司对A商品的退货率估计为20%,至2018年12月31日,上述销售的A商品尚未被退货。税法规定,销售的商品在实际发生退货时允许冲减已确认的收入和结转的成本。长江公司2018年因销售A商品产生的递延所得税金额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