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四期”保护是对女性生理机能变化过程,即()的劳动保护。
由于女职工特殊的生理条件,劳动法对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内容具体规定了女职工禁忌劳动的范围、女职工()期的保护。
生育保险制度是对女职工因生育子女而导致暂时丧失劳动能力和正常收入时,由()提供物质等方面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生育保险制度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对女职工因生育子女而导致暂时丧失劳动能力和正常收入时,由国家或社会提供物质等方面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对女职工在劳动过程中所给予的特别保护主要包括: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禁忌劳动以及女职工的()。
根据妇女的特殊生理特点,女职工劳动保护的重点"四期"是()
用人单位在组织生产劳动过程中,应当加强对女职工的劳动保护,依法开展职业健康监护和(),切实保护女职工的职业健康与生殖健康。
女职工有特殊的生理,根据其特殊的生理特点,需要对女职工进行()保护。
根据生理特点,企业应对女职工实行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
生育保险制度是对女职工因生育子女而导致暂时丧失劳动能力和正常收入时,由( )提供物质等方面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由于父母没有尽到抚育子女的义务,所以子女也有权利不赡养父母。
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立()等设施,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方面的困难。
()是指国家通过社会保险立法,对女职工因生育子女而导致暂时丧失劳动能力和正常收入时,由国家或社会提供物质等方面帮助的—项社会保险制度
依据《山西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按照规定建立()等设施,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方面的困难
女职工因生理特点禁忌从事劳动的范围由()规定
女职工在怀孕和哺乳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的劳动
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建立在我国国情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我国女职工的生理心理特点,()制度与社会保障方面等情况,权衡女性()与健康保护的关系,对禁忌劳动范围不断地开展研究和与时俱进地调整。
用人单位录用女职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其结婚、生育的条件和时间。()
企业在组织生产劳动过程中,应当加强对女职工的劳动保护,依法开展()监护和()监测,切实保护女职工的职业健康和生殖健康。
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立女职工活动室、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等设施,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方面的困难。()
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健康,根据()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女职工因生理特点禁忌从事劳动的范围由用人单位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