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和结算凭证的金额、出票或签发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更改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由出票人签发,付款人见票后或票据到期时,在一定地点对收款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信用凭证是()。
对于办理印鉴挂失手续()起签发的票据和结算凭证,所挂失的印鉴不再作为办理支付结算的审核依据。
对已被停用或作废的支付密码器,存款人在停用或作废日前已签发的()所记载的支付密码,在凭证的提示付款期限内仍然有效且系统可以核验;从停用或作废日起及之前签发但尚未付款的其他支付凭证一律无效。
《电子支付密码使用条款》第四条第一款,乙方使用电子支付密码签发票据或结算凭证时,支付密码作为乙方委托甲方办理其签发约定票据或结算凭证付款的辅助依据,甲方或其代理行()正确后,才能办理支付。
填写支付密码,应遵照票据和结算凭证填写的有关规定,()。
存款人约定使用支付密码办理支付结算业务的,经办网点在受理业务时,应核验支付密码正确,并审核支付凭证上预留银行印鉴要式上一致、凭证要素无误后方可办理付款。()
存款人申请使用电子支付密码后,提交银行的票据或结算凭证不需要加盖预留印鉴。
单位和个人签发空头支票、签章与预留银行签章不符或者支付密码错误的支票,应按照《票据管理实施办法》和《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承担行政责任。
代理财政授权支付业务的经办行收到预算单位签发的银行票据或结算凭证时,办理支付业务,具体操作包括().
存款人签发支付密码正确的票据和结算凭证,但签章与预留银行印鉴不符,营业机构凭支付密码支付。
存款人结算账户停止使用支付密码作为支付依据后,存款人只能按预留银行印鉴核对方式办理支付结算业务。存款人在停止使用支付密码前已签发但尚未付款的支付凭证,在凭证的有效期限内,只能送交其()办理审核支付。
存款人使用电子支付密码后,在签发票据和规定的结算凭证时,票据和结算凭证上只有签章无支付密码,或只有支付密码无签章的,营业机构均不予受理。
存款人申请凡在我行各级营业机构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人,均可申请使用电子支付密码。使用电子支付密码后,提交银行的票据或结算凭证不需要加盖预留印鉴。
业务专柜必须对预算单位支用财政授权支付额度时提交的票据和结算凭证严格审查必须做到填写()。
开户单位签发使用一票一密的票据凭证时,如漏填或错填支付密码()
银行汇票是指由出票银行签发,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适用于()。
银行汇票是指由出票银行签发,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有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支付密码是指存款人将支付凭证上的要素(账号、签发日期、凭证种类、凭证号码、金额等),通过支付密码器加密计算,得出的一组密码数字。支付密码由()填写到支付凭证上用于对支付行为的确认。
各种凭证不得随意涂改、挖补。除了各种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大小写金额、出票或签发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外,其他记载事项可以更改,更改时应当由()在更改处签章证明。
存款人停用或挂失支付密码器的,在停用或挂失()及之前已签发的支付凭证上记载的支付密码,在提示付款期限内仍应被核验。
由银行作为出票人签发,银行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是()。
《支付结算办法》规定,支票是由()签发,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