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市一食品加工厂,将其新建的商品房出售,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为5000万元,开发成本2000万元,该企业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银行借款利息,该项目所在省政府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时,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比例按8%,发生与转让商品房有关的税费100万元(不含增值税)。该企业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可扣除的项目金额共计为()万元。
纳税人如果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其房地产开发费用按地价款家开发成本之和的()计算扣除。
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纳税人在计算房地产开发费用时,财务费用中的借款利息支出,凡能够按照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不能计入利息支出扣除。
2012年8月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转让新建普通标准住宅一幢,取得转让收入4000万元,转让环节缴纳税款以及有关费用合计220万元(不含印花税)。已知该公司为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地价款和有关费用为1600万元,房地产开发成本为900万元,利息支出210万元(能够按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但其中有30万元属于超过贷款期限的利息)。该单位所在地政府规定的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的计算扣除比例为5%。该公司应缴纳土地增值税()万元。
某市房地产开发公司整体出售了其新建的商品房,取得收入是20000万元,与商品房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付额和开发成本共计10000万元;该公司没有按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银行借款利息;该项目所在省政府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时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比例按国家规定允许的最高比例执行;该项目转让的有关税金为200万元。该商品房项目缴纳土地增值税是()万元。
广元房地产公司销售其最新楼盘,取得销售收入10000万元,缴纳转让环节税金300万元。该楼盘建造时支付土地使用权费用和开发成本共计5000万元,公司并未按项目计算分摊银行借款利息。若该项目所在省政府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时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比例按国家规定允许的最高比例执行,则该项目计征土地增值税时,应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和“其他扣除项目”的金额合计为( )。
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可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的金额之和的()计算扣除。
某生产企业2011年转让一幢委托建筑公司新建的办公楼,签订产权转移书据,取得转让收入8000万元,取得与该办公楼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为1200万元,开发成本为2500万元,企业未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转让过程中缴纳相关税金共444万元(其中含印花税4万元)。当地省政府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时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8%。该企业转让办公楼应缴纳土地增值税()万元。
计算土地增值税时,纳税人如果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其房地产开发费用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与开发成本之和的()计算扣除。
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房地产开发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如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允许据实扣除,其他开发费用限额扣除的比例为()以内。
某市房地产开发公司2011年销售其新开发的办公楼一幢,签订销售合同,取得销售收入10000万元,已知为开发该办公楼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及房地产开发成本合计为4800万元,该公司不能按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银行借款利息。已知当地省政府规定,纳税人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贷款证明的,计征土地增值税时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8%。该公司销售办公楼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为()万元。
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或者提供金融机构证明即可按《实施细则》第七条(一)、(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5%以内计算扣除的费用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纳税人在计算房地产开发费用时,对财务费用中的借款利息支出,凡能够按照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下列项目中不能计入利息支出扣除的有()。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转让一幢写字楼取得收入1000万元。已知该公司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为50万元,房地产开发成本为200万元,房地产开发费用为40万元,该公司没有按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银行借款利息,该项目所在省政府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时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比例按10%计算,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为60万元(不含印花税)。该公司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为()万元。
2014年8月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转让新建普通标准住宅一幢,取得转让收入4000万元,转让环节缴纳税款以及有关费用合计220万元(不含印花税)。已知该公司为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地价款和有关费用为1600万元,房地产开发成本为900万元,利息支出210万元(能够按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但其中有30万元属于超过贷款期限的利息)。另知,该单位所在地政府规定的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的计算扣除比例为5%。该单位应缴纳土地增值税()万元。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转让一幢写字楼取得不含税收入1000万元。已知该公司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为50万元,房地产开发成本为200万元,房地产开发费用为40万元,该公司没有按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银行借款利息,该项目所在省政府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时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比例按10%计算,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为60万元(不含增值税和印花税)。该公司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为()万元。
某房地产开发企业2013年出售了其新建的商品房,取得销售收入9900万元,与该商品房相关的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和开发成本共计3600万元;期间发生销售费用600万元,管理费用400万元,财务费用300万元;该企业没有按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借款利息;当地省政府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时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比例按国家规定的最高比例执行。则在计算企业转让商品房应纳土地增值税时,应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和"其他扣除项目"的合计金额为()万元。
(单选题) 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可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的金额之和( ) 计算扣除。
甲外商投资房地产开发公司于2010年10月将一座写字楼整体转让给乙公司,合同约定的转让价款为20000万元。甲公司按税法规定已缴纳营业税1000万元、印花税10万元;甲公司为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地价款为3000万元;投入房地产开发成本为4000万元;房地产开发费用中的利息支出为1200万元(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也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已知:甲公司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房地产
计算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时,下列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的利息支出,不得扣除的有()。
根据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房地产开发费用中的财务费用,其利息支出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的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按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15%以内计算扣除。()
2012年8月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转让新建普通标准住宅一幢,取得转让收入4000万元,转让环节缴纳税款以及有关费用合计220万元(不含印花税)。已知该公司为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地价款和有关费用为1600万元,房地产开发成本为900万元,利息支出210万元(能够按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但其中有30万元属于超过贷款期限的利息)。该单位所在地政府规定的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的计算扣除比例为5%。该公司应缴纳土地增值税()万元。
【单选题】纳税人如果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其房地产开发费用按地价款加开发成本之和的()计算扣除。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整体出售了新建的商品房,与商品房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付额和开发成本共计10000万元;该公司没有按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银行借款利息;该项目所在省政府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时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比例按国家规定允许的最高比例计算;该项目转让的有关税金为200万元。计算确认该项目缴纳土地增值税时,应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和“其他扣除项目”的金额为()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