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击地压矿井必须成立(),明确矿井冲击地压管理负责人。
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的基本程序是冲击倾向鉴定采取防范措施—冲击危险()—实行()—进行()。
冲击地压矿井必须根据本矿()、可能发生冲击地压灾害的类型、危害程度,建立矿井基本情况和冲击地压灾害数据库。
冲击地压矿井必须建立冲击地压危险分析()制度。
冲击地压矿井和按冲击地压管理的矿井开采新水平、新煤层,必须对开采煤层、煤层顶底板岩层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
凡发生过冲击地压和埋藏深度超过()的开采煤层,必须对开采煤层、煤层顶底板的冲击倾向性进行鉴定。
冲击地压矿井必须进行()及()岩层冲击倾向性鉴定。
未发生冲击地压的矿井,开采煤层、煤层顶底板经鉴定具有(),并且采掘过程中煤粉量超标、有煤炮或钻孔钻进中有卡钻、吸钻、异响等动力现象的,均按冲击地压矿井管理。
冲击地压矿井开采(),应当进行煤岩冲击倾向性鉴定。
冲击地压矿井必须建立健全冲击地压()和(),使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系统化、规范化。
冲击地压矿井必须进行()和()
凡发生过冲击地压和埋藏深度超过()m的开采煤层,必须对开采煤层、煤层顶底板的冲击倾向性进行鉴定。
冲击地压矿井提高矿井生产能力和新水平延深时,必须要求进行下列哪项程序性的工作环节()
冲击地压矿井必须建立健全冲击地压()和(),使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系统化、规范化。
《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规定,冲击地压矿井必须编制冲击地压事故应急预案()
《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规定,有冲击地压矿井的煤矿企业必须明确分管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的负责人及业务主管部门()
《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规定,提高冲击地压矿井生产能力和新水平延深时,必须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规定,冲击地压矿井必须有技术人员专门负责监测与预警工作()
《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规定,冲击地压矿井必须设立专门的防冲机构()
“有冲击地压危险,未采取有效措施”重大事故隐患有下列情形之一:是指未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冲击倾向性鉴定。
冲击地压矿井必须制定避免因冲击地压产生火花造成()次生事故的专项措施
冲击地压矿井的鉴定工作由矿务局指定单位负责,鉴定结果由矿务局公布()
冲击地压矿井应进行煤岩层冲击倾向性鉴定,开采具有冲击倾向性的煤层,应进行冲击危险性评价。()
凡发生过冲击地压和埋藏深度超过200m的开采煤层,必须对开采煤层、煤层顶底板的冲击倾向性进行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