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还实行累积记分制度。
对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一年内无累积记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教育。机动车驾驶人接受教育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科目一、科目三考试。()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为()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对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一年内无累积记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延长机动车驾驶证的审验期。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无累积记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延长机动车驾驶证的审验期。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周期的起始月日以机动车驾驶证()的月日计算。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不须重新考试,就可以发还驾驶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采取集中教育或自学等形式,组织累积记分达到满分的机动车驾驶人进行为期()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教育,并做好教育记录。
机动车驾驶人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后,在一个记分周期内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未达到十二分的,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实行累积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
对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无累积计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延长机动车驾驶证的审验期。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个月。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分的,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教育。
推行学法减分措施。对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且经考试合格,或者参加公安交管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公益活动,符合扣减记分条件的,可以从已累积记分中扣减记分,一个记分周期内最高可扣减()分。学法减分将坚持公开透明、程序公正、严格监督,实现记分管理与教育引导相结合。
对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一年内无累积记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可()机动车驾驶证的审验期。
临时入境机动车驾驶人的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未按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考试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但可以再次申请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到达12分的,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受为期7天的道路交通平安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教育。()
对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内无累积记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延长机动车驾驶证的审验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