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未取得(),违法调运农业植物、植物产品进京的单位和个人,对违法个人并处50元至100元罚款,对违法单位并处1000元至5000元罚款。
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做出吊销资格证书,对单位处50 000元以上罚款、对个人处30 000元以上罚款处罚决定的,应该告知当事人有依法( )的权利。
对伪造会计资料或编制虚假财务报告的会计人员,可处50000元罚款,并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违反《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未对基金财产实行分别管理或者分账保管,可对其实行的处罚包括() Ⅰ.责令改正 Ⅱ.处3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Ⅲ.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
使用非法印制、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处()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罚是()。
食品生产者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骗取、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作为海关放行凭证的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的,处()的罚款,但货值金额低于5000元的,处5000元罚款。
对伪造、涂改、转借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或者安全认可证、安装(维修保养、改造)资格证书、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者,没收或者吊销其相应的证书,并处()罚款。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的罚款。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
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或者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的,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海关处()的罚款。
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做出吊销资格证书,对单位处50 000元以上罚款、对个人处3()
违反本细则第七条第七款的规定,涂改、转让、倒卖、伪造"卫生许可证"者处以400元至1500元罚款。 ()
使用非法印刷、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处1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2002年)
对违反统计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的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处 100 元至 200 元罚款
聘用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人员进行民用核安全设备焊接和无损检验活动的民用核安全设各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单位,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2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
非法印制、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或者使用非法印制、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处()元以下罚款。
食品经营者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由发证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罚款
食品经营者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罚款
非法印制、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或者使用非法印制、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处1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规定:非法印制、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处1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擅自转让保健食品注册证书的;(二)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保健食品注册证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