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复效是指()等造成客户保险合同的失效或永久失效,需要恢复保险合同效力的处理。
A女士于2003年1月购买了一份长期寿险,并附加了一份住院医疗保险,条款约有180天观察期。2004年,A女士由于经济原因一直没有缴纳保费。2005年3月,A女士前往保险公司办理了保单复效手续。4月,她因病住,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 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保险公司拒绝了黄女士的索赔请求,理由是()。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未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足额缴纳保费,只缴纳部分保费导致无法完成收款,经办业务员向所在分支机构及地市产品线提出申请,由地市收款岗使用部分收款功能按照已收取金额拆分实收,出单中心(含出单分中心)出单岗完成保费实收。
A女士于2003年1月购买了一份长期寿险,并附加了一份住院医疗保险,条款约有180天观察期。2004年,A女士由于经济原因一直没有缴纳保费。2005年3月,A女士前往保险公司办理了保单复效手续。4月,她因病住,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 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本案可适用的人寿保险条款主要是()。
复效条款是指保险单因投保人欠缴保费而失效后,投保人可以在一定时期内申请恢复保险合同的效力。此条款中的"一定时期"是指()。
汇交人应按续期交费通知所提供的金额交纳全部保险费;对选择部分保险合同交费的,应出示未被选择的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声明书,否则,保险公司不受理此笔保费且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保险合同()和终止的责任。
据《保险法》相关规定,商业健康保险合同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主要有()。 ①投保人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 ②被保险人谎称发生保险事故的 ③被保险人健康状况发生变化 ④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 ⑤合同效力中止二年内双方当事人未达成复效协议的
王某为自己投保了一份终身寿险保单,合同成立并生效的时间为1997年3月1日。因王某未履行按期缴纳续期保费的义务,此保险合同的效力遂于1998年5月2日中止。1999年5月1日,王某补缴了其所拖欠的保险费及利息。经保险双方协商达成协议,此合同效力恢复。1999年10月10日,王某自杀身亡,其受益人便向保险公司提出给付保险金的请求。王某家人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
由于寿险合同的投保人缴纳保费的时间与保险人支付保险金的时间有很长的间隔,因此,人寿保险的保险人对投保人所缴纳的保费应该承担的特殊责任是()。
人身保险合同因投保人逾期未缴纳保费导致保单中止的,经保险人和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可恢复保险合同效力。但自合同效力中止日期满几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因借款未还导致保险合同失效,或风险型险种保险合同因欠交保费导致换效在()个月内(不含宽限期),客户申请复效时如无异常告知的无须核保。
保险合同的复效主要是就人身保险而言的,是指人身保险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两年内恢复,如果投保人与保险人没有达成恢复协议的,()。
关于支付过期保费的计算,小张保险费过期6个月,每月应支付50元,按年利率6%来计算,其中无应付红利的支付。那么按照复效条款,应缴纳()过期保费。
王某为自己投保了一份终身寿险保单,合同成立并生效的时间为1997年3月1日。因王某未履行按期缴纳续期保费的义务,此保险合同的效力遂于1998年5月2日中止。1999年5月1日,王某补缴了其所拖欠的保险费及利息。经保险双方协商达成协议,此合同效力恢复。1999年10月10日,王某自杀身亡,其受益人便向保险公司提出给付保险金的请求。1999年5月1日,王某补缴了保费及利息,这种行为称为()。
人身保险合同效力中止,经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但是,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年内双方未达成复效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对于效力中止的人身保险合同,投保人可以申请复效,但若中止限届满,投保人仍未能就复效问题与保险人达成一致意见并补交保险费,则保险人可能采取的措施是()
健康保险的保险人在以下情况下可以免除赔偿或给付责任()。 ①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谎称发生保险事故 ②合同中止两年内双方当事人未达成复效协议 ③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 ④合同成立两年后保险人发现投保人未如实告知
对于核保人员决定不能恢复合同效力的保险合同,出具《拒绝复效通知书》,通知投保人办理解除保险合同手续。对于投保人不同意核保决定的保险合同,做()处理。
中止期限届满,投保人未申请复效或就复效问题未与保险人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如果此时投保人已缴足2年以上保费的,保险人应退还()。
某甲为自己投保了一份终身寿险,交费方式为年交,合同成立并生效的时间为2015年3月1日。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如果发生保险合同效力中止的情况,自杀条款的适用以合同复效日为起算日。因某甲未履行按期交纳续期保费的义务,此保险合同由于超过宽限期而失效。2017年6月4日,某甲补交了其所拖欠的保费及利息,双方协商达成协议,此合同效力恢复。2018年10月10日,某甲自杀身亡,其受益人遂向保险公司提出给付保险金
在人寿保险中,复效申请必须在自保险合同失效之日起2年内提出,投保人在提出复效时应提供复效申请和可保证性证明,并(),
复效是指人身保险合同效力中止日开始()年内投保人可以向保险人申请恢复效力
投保人因欠交保费而使保险合同效力中止的,投保人可以向保险人申请复效的时限是()。
人身合同终止后,投保人可以申请复效合同。但对于人身保险合同的中心,没有复效合同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