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东坡建立了最早的公立医院“安乐坊”是在()。
某女患者,59岁,因患肝硬化腹腔积液,出现肝性脑病,多次昏迷,处于濒死状态。其子在得知母亲已治愈无望时。向主管医师提出书面请求:为其母实施"安乐死",以尽快解除病人濒死前的剧痛。在家属再三请求之下。主管医师下了医嘱,先后两次注射复方冬眠灵175mg,病人安静地死去。之后。主管医师及病人的儿子2人均以故意杀人罪被起诉立案,后经市人民法院多次公开审理及诉讼后,才宣告主管医师无罪释放。从医学伦理方面对该医师所做所为的正确评价是()
替代假说很好地解释了安乐蜥蜴在一个岛屿上的生态分布,该假说用数学模型很好地描述了入侵、竞争和协同进化的过程如何调控这些岛屿上安乐蜥蜴的生态进化过程,并将该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分别是()。
安乐死反映了()。
在学习完《孟子二章》的《生于忧患死于安乐》一章后,教师指导学生按照文章的论证思路进行背诵。这体现了阅读教学程序中的()环节。
在《生于忧患,死于安乐》的开篇中,作者一口气列举了六位贤人,请问是哪六位?
在中国,1992年审结了第一例安乐死案。
某女患者,59岁,因患肝硬化腹腔积液,出现肝性脑病,多次昏迷,处于濒死状态。其子在得知母亲已治愈无望时,向主管医师提出书面请求:为其母实施“安乐死”,以尽快解除病人濒死前的剧痛。在家属再三请求之下,主管医师下了医嘱,先后两次注射复方冬眠灵175mg,病人安静地死去。之后,主管医师及病人的儿子2人均以故意杀人罪被起诉立案,后经市人民法院多次公开审理及诉讼后,才宣告主管医师无罪释放。从医学伦理方面对该医师所作所为的正确评价是()。
BBC播出的【How To Die: Simon’s Choice】超过一百万人观看,讲述的是一位叫Simon的英国大叔在得了绝症后在瑞士进行安乐死的整个过程。该视频一经播出,立刻引起了人们对“安乐死”的讨论。在中国,“安乐死”还没合法,那么根据刑法,实施这一行为的人( )。
某女患者,59岁,因患肝硬化腹腔积液,出现肝性脑病,多次昏迷,处于濒死状态。其子在得知母亲已治愈无望时,向主管医师提出书面请求:为其母实施"安乐死",以尽快解除病人濒死前的剧痛。在家属再三请求之下,主管医师下了医嘱,先后两次注射复方冬眠灵175mg,病人安静地死去。之后,主管医师及病人的儿子2人均以故意杀人罪被起诉立案,后经市人民法院多次公开审理及诉讼后,才宣告主管医师无罪释放。从医学伦理方面对该医师所作所为的正确评价是()
患者姜某在昆明某医院实施了“同种异体原位肝移植”,手术非常成功。然而,3个月后开始感到一个沉重的经济包袱:不得不终生靠服用昂贵的抗排异药来维持生命,每月抗排异药费用达1万元左右。不堪手术后长期高额的抗排异治疗费,23岁的肝移植女患者申请“安乐死”。此患者行为属于()
对佛教经典中的“庄严国土,利乐有情”做出了“建设祖国为人民办好事,使人民安乐幸福”的新解释的是()。
“汉中案例”反映出病人、家属、医院、医生、法律对于“安乐死”的纠结和复杂态度。
目前中国已经具备了安乐死合法化的民众认知基础。
荷兰社会保障体系健全,使得经济上的考量至少不是人们选择安乐死的首要理由,从而从而为安乐死合法化扫清了经济上的障碍。
在2000年,()通过了安乐死的立法。
安乐死使医生由治病救人的白衣天使人格形象变成了故意杀人的白衣恶魔,安乐死必将丑化医生的形象,这种反对安乐死的理由是
下列哪个国家率先实行了安乐死:()
“春入武陵溪”用陶渊明(《______》)中的典故,表达了对平等安乐的理想国度的向往。
困在病榻13年的斌仔,因一次意外导致四肢瘫痪,自此他的余生只能卧床靠呼吸机续命,用唇语与人沟通,饮食、清洁或大小便也要__。经过了4700多个日子,斌仔终于忍受不了,声言不想再负累家人遂__“安乐死”。依次填入划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单选题】本诗开头的安乐转变为结尾处的忧伤,不是因为想到了()。
单选题:下列对“临终关怀的伦理意义”描述,错误的是:() A.临终关怀是医学人道主义的重要发展 B.体现了生命神圣论、生命质量论和生命价值论的统一 C.临终关怀已经和安乐死一样成为人类控制死亡过程的重要手段 D.是对医学中无伤原则和有利原则的尊重和实践 E.临终关怀主要使临终患者有尊严、有质量的度过临终阶段
【单选题】安乐死使医生由治病救人的白衣天使人格形象变成了故意杀人的白衣恶魔,安乐死必将丑化医生的形象,这种反对安乐死的理由是
以下是在一场关于“安乐死是否应合法化”的辨论中正反方辩手的发言:正方:反方辩友反对“安以下是在一场关于“安乐死是否应合法化”的辨论中正反方辩手的发言:正方:反方辩友反对“安乐死合法化”的根据主要是在什么条件下方可实施安乐死的标准不易掌握,这可能会给医疗事故甚至谋杀造成机会,使一些本来可以挽救的生命失去最后的机会。诚然,这样的风险是存在的,但是我们怎么能设想干任何事都排除所有风险呢 让我提出一个问题,我们为什么不把法定的汽车时速限制为不超过自行车,这样汽车交通死亡事故发生率不是几乎可以下降到零吗 反方:对方辩友把安乐死和交通亡事故作以上的类比是毫无意义的。因为不可能有哪 个国家会作这样的交通立法。设想一下,如果汽车行驶得和自行车一样慢,那还要汽车干什么 对方辩友难道愿意我们的社会再回到没有汽车的时代 正方论证预设了以下哪项 () 1.实施安乐死带来的好处比可能产生的风险损失总体上说要大得多。 Ⅱ.尽可能地延长病人的生命并不是医疗事业的绝对宗旨。 Ⅲ.总有一天医疗方面可以准确无误地把握何时方可实施安乐死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