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在一起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根据原告提供的借条原件确认了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借贷关系,从而作出了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的判决。该借条属于()。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
原告向法院提供的被告所写的向原告借款5000元整的借条,在诉讼证据中属于()
在某一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原告一方因无法获得作为档案材料存放在某单位的证据,申请法院进行调查。庭审中对该证据的质证,()。
甲某是外国公民,在一起由中国法院审理的涉外侵权案件中为原告。甲某请求使用其本国语言进行诉讼。关于中国法院对该请求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某县人民法院审理一民事案件过程中,要求县移动通信营业部提供某通信用户的电话详单。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下列说法何者为正确?
在一起借贷纠纷中,原告张平提出一张有被告署名的借条,声称被告李名欠下了他5000元未还。被告李名向法院提供了一张有原告张平署名的收条,称所借的5000元已经还了,原告手中之所以还有借条,是因为被告还钱时原告声称借条丢了,因而原告向被告开了张收条。在本案中,根据民事诉讼证据理论,()。
在诉讼中,人民法院审理下列哪类案件,不可以根据原告申请,依法书面裁定先予执行()
b市d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经济纠纷案件时,认定被告应赔偿原告损失143254.25元人民币,但在判决书中误将该数写成143524.25元人民币。现判决书已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在此种情况下,b市d区人民法院应如何纠正这一失误?()
普拉克是外国公民,在一起由中国法院审理的涉外侵权案件中为原告。普拉克请求使用其本国语言进行诉讼。关于中国法院对该请求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法院在一起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根据原告提供的借条5万元的原件确认了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借贷关系,从而做出了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的判决。该借条属于()。
在一起借贷纠纷中,原告胡某提出一张有被告署名的借条,声称被告时某欠下了他10000元未还,被告时某向法院提供了一张有原告胡某署名的收条,称其所借的10000元已经还了,原告手中之所以还有借条,是因为被告还钱时原告声称借条丢了,因而原告向被告开了张收条。在本案中,根据民事诉讼证据理论()
二审人民法院在对上诉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该案一审陪审员李某是原告王某的配偶,而李某并未自行回避,双方当事人也没有申请回避。请问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某县人民法院审理一民事案件过程中,要求县移动通信营业部提供某通信用户的电话详单。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列说法何者为正确?()
某县法院审理一起借款纠纷案件,被告的诉讼代理人在闭庭后阅读法庭笔录时,私自把他本人及原告签名盖章的部分撕毁。审判人员发现后,问其情由,他说书记员记录有误,有错误的记录就应撕掉。关于本案的叙述,不正确的是()。
在某一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原告一方因无法获得作为档案材料存放在某单位的证据,申请法院进行调查。庭审中对该证据的质证,应当如何进行?
在某法院受理的一起交通处罚案件中,被告提供了当事人闯红灯的现场笔录。该现场笔录载明了当事人闯红灯的时间、地点和拒绝签名的情况,但没有当事人的签名,也没有其他证人签名。原告主张当时不在现场,并有一朋友为其出庭作证。根据原被告双方提供的证据,法院应如何认定?<o:p></o:p>
某县人民法院审理一民事案件过程中,要求县移动通信营业部提供某通信用户的电话详单。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下列说法何者为正确?
某县人民法院审理一民事案件过程中,要求县移动通信营业部提供某通信用户的电话详单。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下列说法何者为正确?()。
某县人民法院审理一民事案件过程中,要求县移动通信营业部提供某通信用户的电话详单。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下列说法何者为正确()。
某县人民法院审理一民事案件过程中,要求县移动通信营业部提供某通信用户的电话详单。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下列说法何者为正确?
二审人民法院在对上诉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发现该案一审的陪审员李小明是本案原告李某的弟弟,而李小明并没有自行回避,双方当事人也没有申请回避。请问二审法院应该如何处理?()
法院在申请某行政诉讼案件时发现案件中涉及原告宏达公司的商业秘密,则应当自行决定不公开审理该案()
2010年4月22日,某市A区法院院长张某担任某民事案件的审判长,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原告李某发现张某是被告王某的舅舅。2010年5月1日,李某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要求张某回避,则张某的回避应由()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