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避制度与公共秩序保留制度虽然有一定的相近之处,但它们之间的区别也是明显的,表现在()
中世纪在西欧具有典型性的法律制度是()
在国际贸易法律制度中,普遍优惠待遇的原则是()
作为工具人格形成的制度基础,现代官僚制是()运用于社会治理结构体系时的一种典型形式。
分析法律规避与公共秩序制度的联系与区别。
根据我国目前的法律和相关实践,对于国际条约在我国法律制度中的地位,下列哪些判断是错误的?()
法国的政府预算监督体系是比较典型的司法监督制度,其主要组成部分有()。
在构成法律规避的诸多条件中,最重要和最基本的条件是()
“经济法”作为法律范畴,是法国空想社会主义者()在1842年出版的《公有法典》中确立的。
反致、公共秩序保留、法律规避、外国法内容的查明是排除外国法适用的法律制度。
国际私法中法律规避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根据我国目前的法律和相关实践,对于国际条约在我国法律制度中的地位,下列哪些判断是错误的?
在司法体制上,法国是典型的二元主义制度国家,行政案件与普通案件分别由行政法院和普通法院审理。()
反致作为一项否定外国法适用的制度,最早出自于法国高院于1878年审理的()
国际私法中的()制度是19世纪在法国的司法审判实践中首先得到应用的。
中国某公司与法国某公司订立了向中国进口货物的买卖合同,并订有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的仲裁条款。在该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法国公司于是在法国向某法国法院提起以中国公司为被告的诉讼。对此中国公司提出了异议。关于此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和关贸总协定三大国际经济机构为支柱的布雷顿森林体系,其建立依赖于二战后在世界经济中处于主导地位的美国。在该体系下,黄金和美元挂钩,美元作为最主要的国际储备货币。还不如二战前的国际货币制度和疏于监督的国际金融体系。
在国际金本位制度下,( )是国际储备的典型形式。
以下不是国际私法上的法律规避的构成要件的()。
2007年10月,营业地在美国的法国籍甲公司与营业地在中国的中日合资乙公司通过往来函电订立了一份从美国进口音像制品到中国的合同,双方约定选择DDP(成都)作为合同的价格条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因货物质量以及保全费用等问题发生纠纷,乙公司因此向中国成都某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合同明确排除了《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适用,但又未选择合同应当适用的法律。那么,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司法实践,我国法院在审理本案时应当适用的法律是()。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投资人可以以其持有的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作为出资,投资于境内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下列各项中,股权公司的股权不得用于出资的有()。
部外制是法国用法律制度把政党制度排除在政府之外而产生的一种人事行政机构。()
案例十五 英挪渔业争端案 ()并未形成有法律约束力的规则。 领海的划界始终具有国际性的一面,它不能只依据沿海国在其国内法中所表达的意志。虽然划界行为必然是单方行为,因为只有沿海国能够这样做,但划界对于其他国家的效力则取决于国际法。 国际法院认为,在这方面,领海性质中所固有的某些基本因素表明若干标准的存在。这些标准虽不十分精确,但仍能为法院作出判决提供充分的基础,也可适用于争议中多样的事实。 在这些因素中,必须提及的是领海对陆地的紧密依存性,正是陆地赋予沿海国对毗邻其海岸的水域的权利。因此,必须赋予这种国家必要的自由,以使其划定领海界限的行动能适应实际的需要和满足当地的需求。另外,领海基线的划定不能离开海岸一般方向的适当范围。 另一个基本因素,也是在本案中尤为重要的一个因素是某些海域与分隔或包围这些海域的陆地之间存在的或多或少的密切联系。在选择领海基线时产生的真正问题是,位于领海基线内的海域是否与陆地有相当紧密的联系,以至于它们应服从内水制度。国际法院认为,这种观点是确定关于海湾的规则的基础,也应大胆地适用于像挪威的海岸一样具有不寻常的地理形状的海岸。 国际法院强调,挪威的划界制度是与其海岸线的地理特征相适应的,其领海基线符合其海岸线的一般方向,这表明这种划界制度是符合国际法的。结合本案的其他事实,最后,国际法院以 1O 票对 2 票作出如下裁定:挪威 1935 年法令所采取的划定渔区的方法是不违反国际法的;国际法院还以 5 票对 4 票裁定:该法令所划定的直线基线是不违反国际法的
下列国际直接投资形式中,()是外国投资者和东道国投资者在签订合同的基础上,依照东道国法律共同设立的企业,是典型的契约式合营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