粗骨料筛分析试验,计算累计筛余(该筛的分计筛余与筛孔大于该筛的各筛的分计筛余百分率之总和)精确至()%.
混凝土用砂筛分析试验,细度模数平行误差不得大于0.20。
砂的筛分析试验中,计算分计筛余、累计筛余,精确至()。
砂筛分析试验时,应剔除烘干试样中大于()的颗粒。
干筛法试验中,标准颗粒投放量为50g,测得筛析后底盘中颗粒重量为35g,则此次的筛余率为()。
采用45μm试验筛(试验筛的修正系数为1.06)进行水泥细度测试时,筛余时测得筛余物重量为0.5g,则该水泥样品的细度为()。
某水泥细度,标准样给定的筛余率为5.4%,采用80μm试验筛,筛余时测得筛余物重量为1.40g,则其试验筛的修正系数为()。
砂的筛分是一项常规试验内容,其中的操作可以描述为:①根据试验规范,针对水泥混凝土或沥青混合料用砂要采用不同规格和孔径设置的标准套筛;②各筛的存留量之和与试验用量相差不能超过1%;③采用全部筛孔上的累计筛余计算砂的细度模数;④筛分曲线可以在通过量与筛孔尺寸或累计筛余与筛孔尺寸的坐标图中绘制;⑤细度模数大小的划分只适用于水泥混凝土用砂。分析以上描述,指出正确的内容是()
某水泥细度,标准样给定的筛余率为5.6%,采用80μm试验筛,筛余时测得筛余物重量为1.35g,则其试验筛的修正系数为()。
石筛分析试验中计算累计筛余,该筛的分计筛余与筛孔大于该筛的各筛的分计筛余百分率之总和,精确至()
土的颗粒级配是通过筛份试验测得的。
砂筛分析试验中,所有各筛的分计筛余和底盘中剩余量的总和与筛分前的试样总量相比,其相差不得超过()%。
砂按0.630mm筛孔的累计筛余百分率分三个级配区,砂的颗粒级配应处于中的任何一个区以内。()
砂的实际筛余率,除4.75mm和0.60mm筛外,允许稍有超出,但其超出总量不应大于()
卵石、碎石的颗粒级配试验,根据各号筛的累计筛余百分率,采用修约值()评定该试样的颗粒级配.
建筑用砂按()mm的累计筛余率分为3个级配区。
通过试验测定砂各号筛上的筛余量,计算出各号筛的()筛余和砂的细度模数,评定砂的颗粒级配和粗细程度。
砂筛分析试验时,如两次试验所得细度模数之差大于0.2时,应重新取样进行试验。
砂级配区的划分是依据()mm筛的累计筛余。
砂的实际颗粒级配与标准规定的累计筛余相比,除公称粒径为的累计筛余外,其余公称粒径的累积筛余可稍有超出分界线,但其总量百分率不应大于5%。()
砂的实际颗粒级配与标准中的累计筛余百分率相比,不准超出分界线的是()。
砂的实际颗粒级配除()和()筛档外,可以略有超出,但各级累计筛余超出值总和应不大于5%
砂筛分析试验中4.75mm、2.36mm、1.18mm、600m、300m、150m各筛上的分计筛余率分别是1.5%、17.9%、16.4%、27.0%、10.0%、8.0%,计算该砂的细度模数为()
砂的实际颗粒级配与标准规定的累计筛余相比,除公称粒径为()的累计筛余外,其余公称粒径的累积筛余可稍有超出分界线,但其总量百贫率不应大于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