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先履行合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可以中止履行。
不安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规定不安抗辩权是为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借合同进行欺诈,促使对方履行义务。 以下行使了不安抗辩权的一项是()。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的,可以中止履行。
《合同法》规定的不安抗辩权制度,是指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发生某些情形时可以中止合同。下列情形中,当事人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合同的是()。
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情况之一的,可通过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 )时,可以中止履行。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哪些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先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因有确切证据证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的能力,因此无需通知对方当事人。()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
根据《合同法》,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的,可以中止履行债务。
应当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义务方有下列哪些情形时,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 ),可以中止履行。【2013】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 )时,可以中止履行。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情形之一,可以中止履行。
根据《合同法》,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的,可以终止履行债务。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可以中止履行。
根据《合同法》,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的,可以中止履行合同。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哪些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不安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在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债务的当事人在缔约后出现足以影响其对待给付并未提供担保的情形下,可以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
应当先履行合同债务的当事人,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情形是: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这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不安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规定不安抗辩权是为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借合同进行欺诈,促使对方履行义务。 以下行驶了不安抗辩权的一项是
先履行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哪些情况,可以运用不安抗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