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57号),以下关于总分机构分摊税款计算的说法正确的是()。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7号文件明确了不再要求契税纳税人在申报时必须提供销售不动产发票的情形表述错误的是()。
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一般纳税人向其他个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网企业电网新建项目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6号),对居民企业从事符合《公共基础设施项日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规定条件和标准的电网(输变电设施)的新建项日,暂以(),合理计算电网新建项目的应纳税所得额,并据此享受“三免三减半”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兼有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免征增值税的房地产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应以为()依据进行划分。
根据《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5号),作为待抵扣进项的40%部分的进项税额,于取得扣税凭证的当月起第()个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根据《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5号),纳税人应建立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台账,分别记录并归集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的(),留存备查。
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一般纳税人应在取得预收款的次月纳税申报期向主管地税机关预缴税款。
下列有关小规模纳税人的纳税事项不符合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23号公告规定的是()。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57号),以下关于汇总纳税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申报扣除的说法,正确的有()。
合理简并纳税人申报缴税次数有关事项公告自()起施行。
根据《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5号),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可以不用在纳税人建立的台账中记录。
根据《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纳税人出租不动产,按照本办法规定应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而自应当预缴之月起超过6个月没有预缴税款的,由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网上纳税申报软件管理规范(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3号)规定现行网上申报软件分为()。
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一般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1号),《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清算申报表》适用于纳税人取得限售股转让所得已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款的清算申报,申报期限为税款被代扣并解缴的()。
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一般纳税人应建立台账登记土地价款的扣除情况,扣除的土地价款可以超过纳税人实际支付的土地价款。
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公式中的“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建筑面积”,是指当期进行纳税申报的增值税销售额对应的建筑面积。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号》取消了()的认证工作。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委托地税机关代征税款和代开增值税发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9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由国税机关受理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的申报缴税和代开增值税发票业务。
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未抵减完的预缴税款不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根据《关于发布化学药品注册分类改革工作方案的公告》(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6年第51号):境内申请人仿制境外上市但境内未上市原研药品的药品,按新的注册分类属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
2020年6月29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33号)规定,对违反本公告规定倒卖、代购、走私免税品的个人,依法依规纳入信用记录,()不得购买离免税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