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阻碍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法履行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装卸管理人员()拒绝装卸不符合国家有关放射性物品运输规定的放射性物品。
拒绝、阻碍()依法履行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监督管理职责部门存在未依法履行放射性物品运输核与辐射事故应急职责等行为时,若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责任。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法履行放射性物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不依法做出行政许可或者办理批准文件、违法收取监测费用等违法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