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部分给予()的补偿。一个医疗年度内,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每人最高给予30万元的补偿。
在一个基本医疗保险年度内,每一参保城乡居民的医疗费用报销最高限额为()。
在一个年度内,慢性病参保人员在本人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符合病种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为()元,起付标准以上符合相关规定的医疗费用,单个病种年度累计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元,每增加一个病种增加()元,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元。
城乡居民在本年度首次住院的,起付标准分别为()
参保居民(不包括大学生)在本人选定的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每次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金额在()元以上的部分,门诊统筹基金支付()%,一个年度内门诊统筹基金累计支付限额为()元。
2014年度,城乡居民在签约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政策规定的普通门诊统筹医疗费用,二次补偿比例不低于()。
一个医保结算年度内,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多次住院的,第三次起付标准为()
在一个年度内,慢性病参保人员在本人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符合病种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为500元,起付标准以上符合相关规定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在职职工(),退休人员()。
2013年7月1日起,城乡居民门诊医疗费社会统筹医疗基金的起付标准为()。
取得门诊慢性病资格的参保人连续()年内慢性病医疗费用未达到起付标准的,应到所属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慢性病资格复核。
2013年7月1日起,城乡居民首次在二级医院住院,住院医疗费社会统筹医疗基金的起付标准为()。
2012年度城乡居民成年人在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为多少?()
按325元/年缴费的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社保年度内所发生的住院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内的核准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是多少?
对参保人员的住院医疗费用设置起付标准,在一个年度中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700元。
城镇职工住院待遇标准中规定,患者为本年度在三级医院第一次住院,起付标准1700元,第二次以上住院的起付标准均为500元。城乡居民一年内无论住院几次只交一次起付标准,在一级医院起付标准300元、二级医院400元、三级医院为()元。
对住院医疗保险和农民工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费用进行年度总结算时,在一个医保年度内无严重违规行为、为参保人提供满意医疗服务,社区门诊统筹基金使用率为()以下的,100%结转下年使用。
一个结算年度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合计最高支付限额为()万元。
参保居民在协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时,一个结算年度内,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起付线为(),最高限额()元,最高限额范围内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基本医疗保险在一个参保年度内多次住院,从第二次住院起,起付标准依次递减20%。但递减过程中最低起付标准不得低于首次住院起付标准的50%()
一个结算年度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含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
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患者,年度内第一次在我市中心医院住院,起付标准是()。
特药费用支付起付线(),一个医保结算年度内,参保患者发生符合规定的特药费用,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列支。
当前,一个结算年度内,城乡居民普通门诊统筹基金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元。
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患者,年度内第一次在我市省属三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