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物品()天后无人认领,应移交派出所,遗失物品在交还失主前一律视为国家财产,任何人或单位不得侵占或挪用。
《动车组列车服务质量规范》中规定:发现旅客携带品可疑及无人认领的物品时,对危险品做好登记、保管及现场处置,并交()(公安部门)处理。
旅馆对旅客遗留的物品,经招领()个月后无人认领的,要登记造册,送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乘务班组在途中发现香烟等无主物品,经与乘警确认无人认领的,列车长应()。
客运站的寄存服务对超过()无人认领的寄存物品,按规定处理。
拾遗物品如三个月无人认领的,由服务中心直接处理。
旅馆对旅客遗留的物品,经招领无人认领的,要登记造册,送当地公安机关按()物品处理
客人遗留物品在饭店,()后仍无人认领的,饭店可进行登记造册,按拾遗物品处理。
《动车组列车服务质量规范》发现旅客携带品可疑及无人认领的物品时,未配备乘警的列车由()按规定处理,对危险品做好登记、保管及现场处置,并交前方停车站(公安部门)处理。
当捡到无人认领的旅客遗失物品时,()应在《乘务日志》上注明。
凡旅客遗失物品自招领后经过()仍无人认领,即按逾期无人认领处理。
发现邮袋内有散落的物品,不能查明是哪件邮件散出的,保管期为(),期满无人认领,按无着邮件处理。
《动车组列车服务质量规范》发现旅客携带品可疑及无人认领的物品时,配备乘警的列车(或列车安全员,下同)通知()到场处理。
对于暂时无人认领的遗留贵重物品,应(),并由专人保管,定期予以清点。
旅馆发现旅客遗留的物品应当妥为保管,设法归还原主或揭示招领;无人认领的,要登记造册,送当地公安机关按拾遗物品处理。
《铁路旅客运输服务质量规范》规定,发现旅客携带品可疑及无人认领的物品时,应及时通知列车长到场处理()应知应会-《铁路旅客运输服务质量规范》
车站无人认领的遗失物品在车站存满5天后,每月10日、25日移交至失物招领中心()
总公司《铁路旅客运输服务质量规范》中要求,发现旅客携带品可疑及无人认领的物品时,配备乘警的列车通知乘警到场处理;未配备乘警的列车由列车长处理,对危险品做好(),并交前方停车站(公安部门)处理。
《铁路旅客运输服务质量规范》发现旅客携带品可疑及无人认领的物品时,配备乘警(或列车安全员)的列车通知乘警到场处理;未配备乘警的由列车长按规定处理,对危险品做好登记、保管及现场处置,并交()(公安部门)处理
对旅客暂存、遗留且在30天内无人认领的物品以及旅客自弃的物品,应当统一造册,交公安机关处理。()
《铁路旅客运输服务质量规范》规定,发现旅客携带品可疑及无人认领的物品时,配备乘警(或列车安全员,下同)的列车通知乘警到场处理;未配备乘警的由列车长按规定处理,对危险品做好登记、保管及现场处置,并交前方停车站(共安部门)处理()
发现旅客携带品可疑及无人认领的物品时,配备乘警(或列车安全员,下同)的列车通知乘警到场处理;未配备乘警的由列车长按规定处理,对危险品做好()、()及现场处置,并交前方停车站(公安部门)处理。
对无人认领物品()后予以处理。A.30天B.90天C.半年D.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