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车组列车服务质量规范》中规定:发现旅客携带品可疑及无人认领的物品时,对危险品做好登记、保管及现场处置,并交()(公安部门)处理。
乘务班组在途中发现香烟等无主物品,经与乘警确认无人认领的,列车长应()。
根据《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旅馆对旅客遗留的物品,应当妥为保管,设法归还原主或揭示招领;经招领()后无人认领的,要登记造册,送当地公安机关按拾遗物品处理对违禁物品和可疑物品,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处理
《动车组列车服务质量规范》发现行为、神情异常旅客时,重点关注,配备乘警的列车通知乘警到场处理;未配备乘警的列车由()按规定处理,情形严重时交列车运行前方停车站处理。
《动车组列车服务质量规范》发现旅客携带品可疑及无人认领的物品时,未配备乘警的列车由()按规定处理,对危险品做好登记、保管及现场处置,并交前方停车站(公安部门)处理。
发现无人认领物品时应()。
当捡到无人认领的旅客遗失物品时,()应在《乘务日志》上注明。
凡旅客遗失物品自招领后经过()仍无人认领,即按逾期无人认领处理。
根据《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旅馆对旅客遗留的物品,应当妥为保管,设法归还原主或揭示招领;经招领()后无人认领的,要登记造册,送当地公安机关按拾遗物品处理。对违禁物品和可疑物品,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处理。
《动车组列车服务质量规范》发现旅客携带品可疑及无人认领的物品时,配备乘警的列车(或列车安全员,下同)通知()到场处理。
旅馆发现旅客遗留的物品应当妥为保管,设法归还原主或揭示招领;无人认领的,要登记造册,送当地公安机关按拾遗物品处理。
《铁路旅客运输服务质量规范》规定,发现旅客携带品可疑及无人认领的物品时,应及时通知列车长到场处理()应知应会-《铁路旅客运输服务质量规范》
《铁路旅客运输服务质量规范》(铁总运〔2016〕247号)规定:发现旅客携带品可疑物品时,配备乘警(或列车安全员,下同)的列车通知乘警到场处理;未配备乘警的列车由列车长处理,对危险品做好登记和现场处置,并交终到站(公安部门)处理()
发现行为、神情异常的旅客时,重点关注,配备乘警()的列车通知乘警到场处理;
《铁路旅客运输服务质量规范》中规定,发现行为、神情异常旅客时,(),配备乘警的列车通知乘警到场处理;未配备乘警的列车由列车长处理,情形严重时交列车运行前方停车站处理。
发现行为、神情异常旅客时,重点关注,配备乘警的列车通知乘警到场处理;未配备乘警的列车由列车长处理,情形严重时交()处理。
发现发现可疑、无人认领行李应如何处置()
总公司《铁路旅客运输服务质量规范》中要求,发现旅客携带品可疑及无人认领的物品时,配备乘警的列车通知乘警到场处理;未配备乘警的列车由列车长处理,对危险品做好(),并交前方停车站(公安部门)处理。
《动车组列车服务质量规范》中规定乘务人员发现行为、神情异常旅客时,重点关注,配备乘警的列车通知乘警到场处理;未配备乘警的列车由列车长处理,情形严重时交()处理
《铁路旅客运输服务质量规范》发现旅客携带品可疑及无人认领的物品时,配备乘警(或列车安全员)的列车通知乘警到场处理;未配备乘警的由列车长按规定处理,对危险品做好登记、保管及现场处置,并交()(公安部门)处理
根据《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旅馆对旅客遗留的物品,应当妥为保管,设法归还原主或揭示招领;经招领()后无人认领的,要登记造册,送当地公安机关按拾遗物品处理。对违禁物品和可疑物品,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处理。
《铁路旅客运输服务质量规范》规定,发现旅客携带品可疑及无人认领的物品时,配备乘警(或列车安全员,下同)的列车通知乘警到场处理;未配备乘警的由列车长按规定处理,对危险品做好登记、保管及现场处置,并交前方停车站(共安部门)处理()
《客运站车安检查危管理办法》旅客列车上发现的旅客危险品由()妥善保管。属禁止携带物品的由乘警将()移交前方停车站派出所;未配备乘警的,由列车长向前方停车站派出所移交。属限制携带物品的由()向前方停车站移交。(应知应会-西铁客函(2019)84号)
总公司《铁路旅客运输服务质量规范》中要求,发现行为、神情异常旅客时,重点关注,配备乘警的列车通知乘警到场处理;未配备乘警的列车由列车长处理,情形严重时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