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抽检的工商部门应当自收到检验结果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通知被抽样的经营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被吊销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对依照《食品安全法》规定实施的检验结论有异议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可以自收到检验结论之日起()提出复检申请。
被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被吊销食品生产、流通或餐饮服务许可的单位,其直接负责主管的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被抽检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对检验结论有异议的,异议人有权自收到检验结果告知书之日起()日内,向组织实施抽样检验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检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该项权利
被吊销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
对依照《食品安全法》规定实施的检验结论有异议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可以自收到检验结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实施抽样检验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上一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复检申请。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抽样人员应()告知被抽样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义务。
被吊销食品生产、流通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其()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被抽检单位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检验结果告知书之日起10日内,向()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检申请,逾期则视为认同结果。
被吊销食品生产、流通或者食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内不份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从事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当持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业主的身份证,到所在地的市、县(区)民族事务工作部门申领《清真食品准营证》和清真标牌。商场、超市、宾馆等开展多种经营的企业经营清真食品,需要悬挂清真标牌的,凭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申领清真标牌。民族事务工作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对符合条件的核发《清真食品准营证》和清真标牌。
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食阅读:322次大小:43KB(共43页)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监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可以给予()处罚。
收到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后应及时送达食品生产经营者,按规定要求督促其采取风险控制措施,依法开展核查处置工作,并通过“国抽信息系统”及时填报()进展,确保启动处置及时、产品控制到位、原因排查到位、行政处罚到位、整改复查到位、通报移送到位。
被吊销经营许可证的食品经营者及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3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食品生产经营者在收到检验结论时对《食品安全法》规定实施的检验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向谁提出复检申请以及申请复检的期限为多长时间?
被吊销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者及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被吊销食品生产、流通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5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食品安全法》规定,被吊销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__ABC__()
被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四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和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被吊销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标称的食品生产者对抽样产品真实性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不合格检验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组织或者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异议审核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或者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认可抽样产品的真实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被吊销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__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