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高度在()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必须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
当脚手架下部暂不能设连墙件时可搭设抛撑。抛撑应采用通长杆件与脚手架可靠连接,与地面的倾角应在45°—60°之间;连接点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抛撑应在连墙件搭设后方可拆除。()
悬挑式脚手架设置连墙件时,可在墙体上方便的位置打凿孔洞,以达到连接可靠的要求。
当连墙件与混凝土结构件中的预埋件连接时,必须使混凝土强度达到()N/mm2的要求。
对高度30米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必须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
连墙件是指将脚手架架体与建筑物主体构件连接,能够传递()的构件。
对高度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必须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
门式脚手架在拆除前,应检查架体构造、连墙件设置、节点连接,当发现有连墙件、剪刀撑等加固杆件缺少、架体倾斜失稳或门架立杆悬空情况时,应立即拆除。
高度在()米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必须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
当木脚手架架高超过()m时,必须在搭架的同时设置与建筑物牢固连接的连墙件。
对高度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必须采用()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
对高度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必须采用钢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
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宜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不可采用()进行连接。
当模板支架高度≥10m或高宽壁≥5时,应采用刚性连墙件在水平加强层位置与建筑物结构可靠连接。
根据规程JGJ231-2010,连墙件与脚手架立面及墙体应保持垂直,同一层连墙件宜在同一平面,水平间距不应大于几跨()
对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宜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亦可采用拉筋和顶撑配合使用的附墙连接方式。严禁使用仅有拉筋的柔性连墙件。()
连墙件与建筑物的连接强度不满足要求时可以调整下列哪些参数()
对于高度大于24米的双排脚手架,既可使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连接,也可使用拉筋和顶撑配合使用的附墙连接方式。
对于高度大于24米的双排脚手架,既可使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连接,也可使用拉筋和顶撑配合使用的附墙连接方式。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连墙件应靠近主节点设置,这是为了()。A.便于立杆接长B.便于连墙件设置C.便于施工D.保证连墙件对脚
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宜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严禁使用仅有拉筋的柔性连墙件。()
对高度以上的双排脚手架,连墙件应采用()连墙件与建筑物连接
连墙件应采用可承受拉力和压力的构造,并应与()可靠连接。
立杆必须用与建筑物可靠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