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中的"法的渊源"又被称为法的"内容渊源"。
法律渊源即法律的表现形式,()是制定法的首要渊源,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普通法律要严格。
在法学理论中,法的渊源一般是指法的()
法的形式,以往也被称为法的渊源,是指由一定的有权国家机关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表现形式。当代中国法的形式包括()。
下列哪一个法系的法的渊源主要是制定法()。
简述制定法的种类。
简答批准性“复函”的历史渊源。
英国制定法的种类有:()
大陆法系具有制定法的传统,()为其主要法律渊源,判例一般不被作为正式法律渊源(除行政案件外),对法院审判无约束力。
民法法系以制定法和判例法为法的渊源。
罗马法的渊源除具有立法权的人民大会和平民大会制定的法律外,还有:()。
下列法的渊源中,效力层次最低的是()。
什么是法学中的“法的渊源”?
国家制定和认可的、具有不同法律效力和不同形式的各种(),是法的渊源。
作为经济法渊源的制定法主要有以下规范性文件()。
在英国法律体系中,制定法的种类包括()。
下列法的渊源中,国家的根本大法是()。
英国制定法的种类包括:()
经济法的渊源种类()。
下列选项中 ( )不属于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正式意义上的渊源。A.经济特区的规范性法律文件B.特别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