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二人系药材公司仓库保管员,涉嫌5次共同盗窃其保管的名贵药材,涉案金额40余万元。一审开庭审理时,药材公司法定代表人丙参加庭审。经审理,法院认定了其中4起盗窃事实,另1起因证据不足未予认定,甲和乙以职务侵占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和1年。

请回答第92—94题。 92、关于本案证据,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侦查机关制作的失窃药材清单是书证 B.为查实销赃情况而从通信公司调取的通话记录清单是书证 C.甲将部分销赃所得10万元存入某银行的存折是物证 D.因部分失窃药材不宜保存而在法庭上出示的药材照片是物证 93、关于丙参与法庭审理,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丙可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法庭审理 B.公诉人讯问甲和乙后,丙可就犯罪事实向甲、乙发问 C.丙可代表药材公司在附带民事诉讼中要求甲和乙赔偿被窃的药材损失 D.丙反对适用简易程序的,应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94、一审判决作出后,乙以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甲未上诉,检察院未抗诉。关于本案二审程序,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二审法院受理案件后应通知同级检察院查阅案卷 B.二审法院可审理并认定一审法院未予认定的1起盗窃事实 C.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乙符合适用缓刑的条件,将乙改判为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 D.二审期间,甲可另行委托辩护人为其辩护

时间:2023-03-30 09:3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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