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上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并按规定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后()d内审查完毕。
出让的每幅地块、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共同拟定方案,按照国务院规定,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实施。
按照规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同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批件后15日内将批复发出。()
某市欲征收城郊两处居民点和部分农田建设工业园区,该处农用地转用方案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现该市成立了工业园区开发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和监督土地的一级和二级开发。开发管理委员会通过招投标确定了甲公司作为土地ー级开发承包商。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同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批件后()日内将批复发出。
直辖市、设区的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执行。
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同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批件后()日内将批复发出。
未被建设用地批准书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动工开发建设的用地单位,连续2年以上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并予以公告。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地块、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共同拟定方案,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批准权限批准后,由土地管理部门实施。
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协商一致后拟订的闲置土地处置方案,报()批准后实施
()的设立、变更和撤销,经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后,由市人民政府批准。
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用耕地连续()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使用权。
建设项目的供地方案、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和征用土地方案经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向()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已办理审批手续的建设用地,连续两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哪个部门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
直辖市、设区的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报哪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执行?
未按建设用地批准书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动工开发建设的用地单位,连续2年以上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并予以公告。()
水土保持方案经批准后,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需要作出重大变更的,应当经原审批机关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
建设用地审查需要上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应当报上级人民政府批准,各项方案经批准后,同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批件后()日内将批复发出。 A.15B.14C.7D.5
水土保持方案经批准后,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需要作出重大变更的,应当经原审批机关批准。判断对错
项目施工过程中,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发生变更的,应组织对项目安全策划书进行评估、修订,修订完成后经原审批部门批准后实施,以实现策划对安全的指导()
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用耕地连续()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 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使用权。
建设用地批准文件由市、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规定:水土保持方案应当包括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的()等内容。水土保持方案经批准后,生产建设项目的()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需要作出重大变更的,应当经原审批机关批准。A.目标、措施、投资和进度 位置、规模B.范围、目标、措施和投资 位置、规模C.范围、措施、投资和进度 地点、规模D.范围、目标
主城区城市夜景灯饰建设规划由()负责编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市政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