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应当适用的归责原则是()
在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精神病院治疗的精神病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伤害,单位有()的,可以责令单位()给予赔偿。
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适用的归责原则是()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票据上签章的,其签章无效,但是不影响其他签章的效力。()
对于()以下的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或其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办理相关业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如果学校有过错,没有尽到教育、管理、保护的职责,那么学校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视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处理。( )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票据上的签章无效。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向未成年人或者其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调查取证时不应该让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受到人身损害的,教育机构应承担责任,但能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这条规定是()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票据上签章的,其签章无效,而且因此影响其他签章的效力。
票据的()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票据法以及《票据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票据上签章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对票据上其他签章效力的认定。
如果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因为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亲自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联、居委会等机构是否可以代为申请。如果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因为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亲自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联、居委会等机构是否可以代为申请。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要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就必须承担责任。()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侵权责任法》第38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承担侵权责任。
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给他人造成损害,幼儿园、学校有过错的,可以责令()适当给予赔偿。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前教育机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学前教育机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承担侵权责任。
除监护人代理未成年人开立的账户外,其他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开户申请人,由其法定代理人或者人民法院、有关部门依法指定的人员代理开立的账户,应由代理人进行激活()
取得导游证后出现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患有甲类,乙类以及其他可能危害旅游者人身健康安全的传染性疾病的,受过刑事处罚的,导游证应给予()。
关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损害的侵权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票据上签章的()
32、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伤害,学校应承担();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伤害,学校应承担();对于第三人造成的未成年学生人身伤害,学校可能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