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单位和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干预收费公路的经营管理()挪用收费公路的经营管理者依法收费的车辆通行费。
对伪造:调换通行凭证和冲卡的车辆,损坏或丢失通行凭证,无法识别驶入站的车辆,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可以按照()收费标准计收车辆通行费。
对下列那些行为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可以按照本省路网内距离本收费站最远里程收费标准计收车辆通行费()
下列哪些车辆,由高速公路收费单位按照规定的车型、费率全程计费。()
非ETC车辆或已列入黑名单车辆进入ETC车道后,收费班长应()
在《浙江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运行管理若干规定》中,下列哪些情况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可以按照本省路网内距离本收费站最远里程收费标准计收车辆通行费。()
发行服务机构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手段通知客户补交欠款,包括但不限于短信、电话、邮寄通知书等,客户在收到通知后()天内不予补交,该车辆的ETC卡/签将列入状态名单停止使用,高速公路经营单位需采取有效措施配合发行服务机构追收欠费,包括但不限于下发车牌黑名单等,待补交后()小时内删除状态名单。
相关单位及人员应严格依法依规开展追缴名单车辆限制通行追缴工作坚决杜绝因()或()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和发行服务机构应以“组织推动、数据分析、事件审核”为主,省级稽核管理单位应以“数据分析、事件核查、图像审核、证据收集、追缴执行”为主,收费站应减少或避免现场核查造成的秩序混乱。()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车道系统对车辆进行追缴黑名单判断,判断不通过的,车道系统请及时追缴黑名单信息,收费员正常收取本次通信费用,并按()业务要求处理追缴黑名单相关业务。
()指因客户原因存在少交、未交、拒交通行费且证据确凿的车辆追缴名单由收费机构发起限制通行追缴通行费追缴后由收费机构提供证据申请解除
成功追缴纳入征信黑名单车辆通行费的,其中当事收费员按奖励金额的()%发放。
对于同一特约商户或者同一个人担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特约商户存在频繁更换收单机构、被收单机构多次清退或同时签约多个收单机构等异常情形的,收单机构应谨慎将其拓展为特约商户。对于黑名单中的单位以及相关个人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单位的,收单机构不得将其拓展为特约商户;已经拓展的,应当自其被列入黑名单之日起()内予以清退
为保证预约通行车辆管理的规范性和统一性,各收费公路经管管理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程对外做好宣传和引导,对内做好()和()工作
通行费应以车辆实际通行路段为依据计算。无法确定计费信息的,客户应提供()等信息,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核实后通过后台系统计算通行费;客户拒绝提供相关信息或经核实信息不实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和发行服务机构应以“()、事件核查、图像审核、证据收集、追缴执行”为主收费站应减少或避免现场核查造成的秩序混乱。
根据《收费公路联网收费运营和服务规程(2020)》(征求意见稿),稽核发起后,将符合追缴行为的车辆与相应的逃费记录在部级系统自动生成追缴名单,录入追缴名单的车辆应提供信息,主要包括等()
对于__、交换通行卡、假冒减免通行费车辆等逃交、拒交通行费的车辆,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有权拒绝其通行,并要求其补交应当交纳的车辆通行费;对里程难以确定的车辆,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可以要求其按照__交纳车辆通行费
追缴黑名单是指在收费公路通行过程中发生过通行费等行为的车辆名单()
追缴名单:在收费公路通行过程中发生过()、()、()车辆通行费等行为的车辆名单
部联网中心、省级稽核管理单位、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发行服务机构等单位均可将通过()方式发现的因客户原因少交、未交、拒交通行费车辆加入追缴黑名单。
对违反《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被确定为拒交、逃交、少交车辆通行费的车辆,可拒绝其通行高速公路,并按照《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优化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交公路发〔2019〕99号)规定,对于失信绿通车辆如何处置?()
根据收费公路联网收费运营和服务规程稽核业务补充细则(2020)(征询意见稿),对证据确凿且现场已完成补缴的重点关注名单车辆,在省级稽核管理系统进行证据链补充申请为追缴名单后进行补缴登记,同时上传补缴证明发起补缴流程,并审核通过后稽核管理系统自动更新为已补缴车辆名单类型,对未进行补缴登记的重点关注名单车辆,系统将保存记录后,如无逃费行为证据的,稽核管理系统将自动进行重点关注名单车辆转为正常车辆()
省级稽核管理单位、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发行服务机构应建立追缴黑名单参数接收下发校验机制,定期检查是否下发成功、生效启用,定期检查时间间隔不得长于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