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转向轮的胎冠花纹深度应大于等于();其余轮胎胎冠花纹深度应大于等于1.6mm。
在新车注册查验中,对于()、()及()、()是否符合规定,乘用车轮胎的胎面磨损标志是否已可见,在不要时应使用轮胎花纹深度计或者量具测量。
乘用车、挂车轮胎胎冠上花纹深度不允许小于()。
转向车轮轮胎胎冠上花纹深度在磨损后不得小于()mm,其余轮胎胎冠上花纹深度不得小于()。
各类乘用车(大、小客车等)的轮胎,要实行“寿命”管理,小客车轮胎胎冠上的花纹深度(),大客车轮胎胎冠上的花纹深度≤3.2mm,或轮胎胎面因局部破损暴露出轮胎帘布层时,必须及时强制予以更换。
()的轮胎胎冠上花纹深度不得小于3.2mm。
轮胎胎冠花纹深度:乘用车、摩托车及轻便摩托车和挂车轮胎胎冠上花纹深度不允许小于()。其它机动车转向轮的胎冠花纹深度不允许小于();其余轮胎胎冠花纹深度不允许小于()。
除转向轮外,轮胎胎冠花纹深度不得小于()毫米。
若送检机动车装用轮胎的()不符合规定,或所装用轮胎的胎面、胎壁和胎冠花纹深度不符合规定,此次安全技术检验终止,应要求送检人换装符合规定的轮胎复检。
车轮与轮胎的维护检查,根据GB7258―2004的规定,乘用车胎冠上花纹的深度不允许小于1.6mm,其它机动车转向轮胎冠上的花纹深度不允许小于()。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规定,除轿车外,其余车辆轮胎胎冠上的花纹深度不得小于()mm。
GB7258-2004《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中规定“乘用车、摩托车及轻便摩托车和挂车轮胎胎冠上花纹深度不允许小于1.6mm,其它机动车的胎冠花纹深度不允许小于3.2mm。”
若送检机动车装用轮胎的型号、速度级别不符合规定,或所装用轮胎的胎面、胎壁和胎冠花纹深度不符合规定,此次安全技术检验终止,应要求送检人换装符合规定的轮胎复检。
乘用车轮胎胎冠上花纹深度不允许小于()。
挂车轮胎胎冠上花纹的深度应不小于()
二级维护前检测桑塔纳LX型轿车轮胎,应无异常磨损。轮胎胎冠花纹深度应大于()mm。
转向车轮轮胎胎冠上花纹深度在磨损后不得小于3.2m,其余轮胎胎冠花纹深度不得小于1.6mm。
乘用车维修应检查轮胎花纹深度不允许小于()mm。
乘用车,摩托车,挂车轮胎胎冠上花纹深度应大于()mm,其他机动车转向轮的胎冠花纹深度应大于等于()mm,其余轮胎胎冠花纹深度应大于等于()mm。
乘用车轮胎胎冠上花纹深度不允许小于()mm。
轮胎胎冠花纹深度:乘用车、摩托车及轻便摩托车和挂车轮胎胎冠上花纹深度不允许小于()。其它机动车转向轮的胎冠花纹深度不允许小于();其余轮胎胎冠花纹深度不允许小于()。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什》规定,除轿车外,其余车辆轮胎胎冠上的花纹深度不得小于()
货车非转向轮的胎冠花纹深度应大于等于()毫米。
轮胎花纹深度应大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