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于2010年3月1日开始使用“红红太阳”牌商标,乙同年4月1日开始使用相同商标。商标局于2011年5月10日同一天收到甲、乙关于“红红太阳”商标的申请文件,但甲的文件是5月8日寄出的,乙的文件是5月5日寄出的。商标局应初步审定公告谁的申请?
甲于2006年3月1日开始使用“建华”牌商标,乙于同年4月1日开始使用相同的商标。甲、乙均于2007年5月1日向商标局寄出注册“建华”商标的申请文件,但甲的申请文件于5月8日寄至,乙的文件于5月5日寄至。商标局应初步审定公告谁的申请?
甲于2000年3月l日开始使用“建华”牌商标,乙于同年5月1日开始使用相同的商标。甲、乙均于2001年6月7日向商标局寄出注册“建华”商标的申请文件,但甲的文件于6月18日到达,乙的文件于6月15日到达。则商标局应初步审定公告谁的申请()
甲于2006年3月1日开始在其生产的水杯上使用“水晶”牌商标,乙于同年4月1日起在相同的产品上使用相同的商标。甲、乙均于2006年7月1日向商标局申请在水杯产品上注册“水晶”牌商标。商标局应当( )。
甲于2009年4月1日开始使用"永乐"牌商标,乙于同年5月1日开始使用相同的商标。甲、乙均于2009年6月1日向商标局寄出注册"永乐"商标的申请文件,但甲的申请文件于6月8日寄到,乙的文件于6月4 日寄到。商标局应初步审定公告谁的申请()。
甲公司于2012年3月1日开始在自行车上使用“建华”牌商标,乙公司于同年4月2日开始在自行车上使用相同的商标。甲乙均于2013年6月1日向商标局寄出注册“建华”商标的申请文件,但甲的申请文件于6月8日寄到。乙的文件于6月6日寄到。商标局应初步审定公告谁的申请?
甲于1999年3月1日开始在其生产的电池上使用“建华”牌商标,乙于同年4月1日起在相同的电池产品上使用相同的商标。甲、乙均于2000年5月1日向商标局寄出在电池产品上注册“建华”商标的申请文件,但甲的申请文件于5月8日寄至,乙的文件于5月5日寄至。商标局应初步审定公告谁的申请?()
甲于2016年3月1日开始使用“春花”牌商标,乙于同年4月1日开始使用相同的商标。甲、乙均于2017年5月1日向商标局寄出注册“春花”牌商标的申请文件,但甲的申请文件于5月8日寄至,乙的申请文件于5月5日寄至。商标局应初步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