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筑外保温系统中,当外墙体采用B2级保温材料时,检查每层沿楼板位置是否设置不燃材料制作的水平防火隔离带,隔离带的设置高度不得小于(),且应与建筑外墙体全面积粘贴密实。
工地办公室及工地宿舍与非易燃性材料场地的最小间距不小于()m。
第二类防雷建筑物引下线不应小于()根,并应沿建筑物四周均匀或对称布臵,其间距不应大于()。同时每根引下线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Ω。
非易燃性材料场地与锅炉、厨房、用火作业区的最小间距不小于()m。
第二类防雷建筑物引下线不应小于()根,并应沿建筑物四周均匀或对称布置,其间距不应大于()。同时每根引下线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Ω。
当建筑物墙体为易燃材料时,则引下线安装与墙体的距离应大于()。
建筑物外的引下线敷设在人员可停留或经过的区域时,应设立阻止人员进入的护拦或警示牌。护拦与引下线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建筑外保温系统主要包括墙体和屋面的外保温。当外墙体采用82级保温材料时,每层沿楼板位置设置不燃材料制作的水平防火隔离带,隔离带的设置高度不得小于()mm,与建筑外墙体全面积粘贴密实。
施工现场易燃易爆物品库房及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厂、固定动火作业场之外的其它临时用房、临时设施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m。
非易燃性材料场地与易燃材料贮存场地的最小间距不小于()m。
测量明敷引下线与附近其他电气线路的距离,一般不应小于()m。
线缆由建筑物引出时,宜避开避雷针引下线,不能避开处两者交叉间距应不小于()m。
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m,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m。
运行中高压(1~10kV)引下线与低压(1kV以下)线间的距离:不应小于0.2m。
避雷针及其引下线与其它导体在空气中的最小距离一般不宜小于()m。
第三类建筑物为钢结构或钢筋混凝土建筑物时,其钢构件或钢筋之间的连接满足GB50057-2010规范的规定并利用其作为引下线的条件下,当垂直支柱均起到引下线的作用时,引下线之间的间距不得大于18m。
引下线安装与易燃材料的墙壁或墙体保温层间距不应大于()m。
线缆和电力线平行或交叉敷设时,其间距不得小于0.1m;电力线与信号线交叉敷设时,宜成直角。()
避雷针接地引下线竣工验收,独立避雷针及其接地装置与道路或建筑物的出、入口的距离小于或等于3m时,应采取()。
引下线安装与易燃材料的墙壁或墙体保温层间距应大于()。
抹面材料与保温材料拉伸粘结强度试验时,抗拉强度应不小于0.1MPa。
第一类防雷建筑的引下线间距不应大于()m
材料、设备放置在围栏或建筑物的墙壁附近时,应留有()m以上的间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