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的电阻不应大于()欧。
低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电阻不大于()欧姆。
塔式起重机金属结构、轨道及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金属管线,安全照明的变压器低压侧等应可靠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重复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低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的电阻不应大于()Ω。
高压与低压设备共用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应大于()Ω。
电器设备保护接地使用的电阻要求不大于()欧姆。
低压配电网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电阻不超过()Ω。
对于低压配电网,配电容量在100KW以下时,设备保护接地的接地电阻不应超过()Ω。
低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电阻不大于()
采用TT接地系统时,起重机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电源保护接地线)的接地电阻不大于Ω
低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欧姆。
低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电阻不大于()。
SY/T5957-94《井场电气装技术要求》中指出,在发电机低压中性点不接地的三相四线制供电网络中,电气设备均用保护接地,接地电阻不得大于()Ω。
当电源容量大于100KVA时,低压设备保护接地电阻要小于()Ω。
塔机金属结构、轨道、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金属线管、安全照明的变压器低压侧等均应可靠接地,接地电阻不大于4Ω。重复接地电阻不大于()。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规定。塔式起重机金属结构、轨道及所在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金属管线,安全照明的变压器低压侧等应可靠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重复接地电阻不应该大于10Ω。
低压配电系统的保护重复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0Ω。
塔机的金属结构、轨道、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金属线管、安全照明的变压器的低压侧等均应可靠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重复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电力设备接地电阻数值,应符合下列规定:a)保护接地电阻一般不大于4Ω;当配电变压器总容量不超过()重复接地电阻值,一般不大于10Ω;当配电变压器总容量不超过100kVA且重复接地不少于三处时,重复接地的电阻值不大于30Ω
井下低压电器设备保护接地电阻不大于4Ω。
在380V不接地低压系统中,要求保护接地电阻不大于()Ω
低压电力设备,使用同一接地装置设备容量在100kVA以下,接地电阻应符合的要求为不大于10Ω。
对于低压配电网,配电容量在100KW以下时,设备保护接地电阻不应超过()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