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调整水量法测定标准稠度用水量测定时,以试锥下沉深度()时的净浆为标准稠度净浆。
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是指达到标准稠度水泥净浆时的用水量,以水泥质量百分率计。
采用试锥法测定水泥净浆标准稠度时,当测得的试锥贯入深度是31mm,第二次应加的水量应调整为138ml。()
进行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测定时,净浆拌合完毕后进行沉入深度的测量应在()内完成。
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代用法试验,让试锥垂直自由地沉入水泥净浆中到试锥停止下沉或释放试锥()s时记录试锥下沉深度。
做净浆试验时,试锥下沉深度为28±2mm时,所用水量即为该水泥试样的标准稠度用水量。
以标准维卡仪贯入水泥浆6±1mm时所对应的加水量当作水泥净浆标准稠度用水量。()
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的目的是为配置标准稠度水泥净浆,用于测定水泥凝结时间和安定性。
当维卡议试杆贯如水泥浆中的深度达到28mm加减2mm时所对应的用水量,称为水泥净浆标准稠度用水量。()
测定标准稠度用水量时,试杆垂直自由的沉入水泥净浆中,以试杆距底板()时的水泥为标准稠度净浆,其拌和水量为该水泥的标准稠度用水量。
水泥净浆标准稠度用水量是指水泥拌制成特定的塑性状态时所需的拌和水量与水泥质量之比。
同一试验室测定水泥净浆标准稠度用水量时,其相对误差不得大于:()
测得某水泥的标准稠度净浆拌和用水量为130mL,其标准稠度用水量为()。
在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测定试验中,当试杆放松30秒时,试杆沉入净浆距底板距离为(),则水泥净浆为标准稠度净浆。
测定水泥净浆标准稠度用水量时,若调节水量法和固定水量法的测定结果发生争议时,应以()
固定水量法检验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时,拌浆所用水量为:()
测定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时,以试杆沉入净浆并距底板6mm±1mm时的用水量为水泥的标准稠度用水量。
进行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测定时,净浆拌和完毕后进行沉入深度的测量应在()内完成。
当试杆沉入净浆5-7mm时的水泥净浆为标准稠度净浆,其拌合水量为该水泥的标准稠度用水量。
按《GB/T1346-2011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进行不变水量法标准稠度用水量检验,当试锥下沉深度为17.5mm时,可推算标准稠度用水量为()
《GB/T1346-2011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中对于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的试验方法中,测定标准稠度用水量的必要条件就是确定水泥净浆的标准稠度,标准中标准稠度用水量的测定方法包括A C E等()
关于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请回答以下问题:(1)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测定(标准法)是让标准试杆沉入净浆,当试杆沉入距离正好离地板()时的水泥浆就是标准稠度净浆
采用维卡仪法测定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以试杆距底板的距离为5mm±1mm作为水泥净浆达到标准稠度的判定标准()
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试验中,以试杆沉入净浆并距底板(4±1)mm的水泥净浆为标准稠度净浆。()